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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泰集团(60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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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泰集团(605138) -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2025-08-25 19: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 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 报告义务。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 在非交易时段,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对外 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 1 第一条 为加强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对外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 ...
盛泰集团(605138) -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2025-08-25 19:03
担保审批流程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向公司证券部申报,再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4] - 为股东或其控制企业债务担保需股东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 担保展期需重新办理审查、审批手续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担保审批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为关联人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未履约,公司应了解债务偿还情况并披露信息[17]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担保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公告[17]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17]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17]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法律责任[19] - 经办人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向公司或股东承担法律责任[19] - 经办人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公司董事会可视情况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盛泰集团(605138) -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2025-08-25 19:0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2,4]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7]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9] 工作开展方式 - 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9]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9]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座谈并避免内幕信息泄露[10] 分红与业绩说明会 - 当年现金分红未达规定需说明原因[11] - 按规定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提问[13] 信息发布与管理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8] 人员与部门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负责活动策划与组织[16] - 从事人员需具备素养、知识、能力并了解公司及行业[17] - 证券部为职能部门,负责分析研究等工作[20] 特定对象接待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座谈需事前预约并签署《承诺书》[21] - 证券部负责核对身份、保存文件、陪同接待[25] - 接待人员听取问询、专人回答并记录内容[25] - 相关资料证券部存档,期限十年[25] - 特定对象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复核同意[25]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7][28]
盛泰集团(605138) -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2025-08-25 19:03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 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 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 ...
盛泰集团(605138) -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2025-08-25 19:03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注册会计师 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 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 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在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本制度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 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 力。 第八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二) 具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本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 具备上市公司 ...
盛泰集团: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1.47%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5 19:03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7.87亿元 同比下降6.17% [1]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20.7万元 同比增长21.47% [1] - 扣非净利润2767.02万元 同比增长29.82% [1] - 基本每股收益0.06元 [1] 盈利能力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 显示盈利能力提升 [1] - 扣非净利润增速(29.82%)高于净利润增速(21.47%) 表明主营业务盈利质量改善 [1]
盛泰集团(605138) -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5-08-25 19:01
担保情况 - 拟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不超10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7] - 对浙江昊泰纺织智造担保4.5亿元,资产负债率81.01%,占净资产比例17.65%[3][8] - 对Euwen Textiles Company SAS担保10亿元或等值外币,占净资产比例39.22%[3][8] - 截至公告日,对外担保总额33.94346亿元,占净资产比例133.12%[5] 子公司数据 - 浙江昊泰纺织智造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088.64万元等[10][11] - Euwen Textiles Company SAS 2025年6月30日各项数据均为0[12] 流程与风险 - 新增担保议案需股东大会批准,有效期12个月[6][9] - 尚未签协议,额度经审议通过后实施[13] - 担保基于子公司业务,风险可控[14]
盛泰集团(605138) -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5 19:0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0118亿元,净额为6.8384502063亿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53061亿元,2025年半年度投入4552.81万元,余额为2.189557亿元[3]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73531亿元,占比36.17%[15] 项目投入进度 - “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项目投入进度75.81%[15] - “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投入进度100%,2023年12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效益1178.53万元[15] - “嵊州盛泰2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投入进度100%,2023年12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效益263.64万元[15] - “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进度68.40%[15] - “12.59万锭智慧纺纱项目”投入进度19.47%[15] 资金使用安排 - 2024年12月17日同意使用不超2.011013亿元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3月17日归还[8] - 2025年2月27日将2.0455亿元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12.59万锭智慧纺纱项目”[9] - 补充营运资金金额为8884.50,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280.31万元[16] - 2023年3月29日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9122019.44元[16] - 2023年12月6日同意将2022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20110.1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16] - 2024年12月17日同意继续使用不超20110.1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16] - 2022年11月18日同意使用不超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6个月[16] - 2023年8月4日同意将“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4280.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 项目变更与延期 - 2024年8月23日同意将“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0月[17] - “12.59万锭智慧纺纱项目”预计2026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9] - 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变更为“年产48,000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一期)和仓储建设”[20] - 该项目总投资由30,266.67万元变更为21,914.2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22,000.00万元变更为17,719.69万元(包含前期已使用)[20] - 项目建设周期延长1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0月延长至2024年10月,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周口盛泰,拟使用7,660.12万元募集资金向其借款实施新项目[20] 其他资金操作 - 2022年11月18日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17] - 2025年2月27日同意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17]
盛泰集团(605138) -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25 19:01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79.12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786.57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 2765.68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转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786.57万元[4] - 合并报表计提减值减少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979.12万元[6] 资产影响 - 针对可变现净值低的资产计提减值2765.68万元[5] - 计提减值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期末资产净值[6]
盛泰集团(605138) -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8-25 19:01
公司治理与制度 -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新增服饰研发、服装服饰批发零售等业务[2]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3][4] - 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2] - 公司修订、制定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7项制度[43][44] 股权结构 - 公司股改时股份总数357,268,728.00股,股本总额357,268,728.00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55556.241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 - 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120,411,555.00股,持股比例33.7034%[6] - 伊藤忠卓越纤维(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89,317,184.00股,持股比例25.0000%[6]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7]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7]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5] - 公司现阶段成长期且有重大支出,现金分配利润在每次分配中占比最低20%[3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37]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通知时间从30天改为10天[3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