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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东亚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06 15:33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15日14:00召开[7] - 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7] - 召开方式为现场结合网络[7] 审议议案 - 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3项议案[3][8] - 激励对象及关联股东对议案1和2回避表决[12][15] 授权事项 -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多类事宜[20][21] - 授权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21]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1)
2024-10-30 18:15
业绩数据 - 2021 - 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12亿元、11.79亿元、13.56亿元[8] - 2021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849.21万元、1.04亿元、1.21亿元[8]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触发值12%、目标值15%,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16%、目标值20%[37]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触发值16%、目标值20%,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20%、目标值25%[37] - 2025 - 2026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触发值28%、目标值35%,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36%、目标值45%[37]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217.0103万股,占2024年10月29日可转债转股后股本总额11,475.3629万股的1.89%[2][13] - 激励对象共计163人,占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577人的10.34%[17]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47元[23]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26]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5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50%[27] - 授予条件为公司和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出现特定违规情形等[31][33] - 解除限售条件与授予条件类似[34][36]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42]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规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43] - 预计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1935.73万元[110] - 假设2024年11月授予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并全部解除限售,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120.98万元[110][111] - 假设2024年11月授予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并全部解除限售,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1317.14万元[110][111] - 假设2024年11月授予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并全部解除限售,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443.61万元[110][111] 人员构成 -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4] -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5] -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5人[6]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董事兼副总经理夏道敏获授限制性股票28,103股,占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1.3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21] - 董事王胜获授限制性股票23,000股,占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1.0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21] - 副总经理陈灵芝和财务负责人王小敏均获授限制性股票27,000股,各占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1.24%,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21]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1+n)[45][96] - 缩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n[46][97] - 配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P1×(1+n)/(P1+P2×n)[4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1+n)[50] - 缩股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n[51] - 配股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P1+P2×n)/[P1×(1+n)][52] - 派息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V,且P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5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后回购价格P=P0÷(1+n)[99] - 缩股时,调整后回购价格P=P0÷n[100]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若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获授前减持股票,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授予[4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相关决议及草案摘要等[5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在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8] -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工作,激励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63] - 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66]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71] -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70] - 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问题,激励对象应返还全部利益[71] - 公司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现金分红待解除限售时返还,未解除则公司收回[72]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关业务[73]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后2年内离职并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公司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收益并承担同等违约金[74]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薪酬委员会提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且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77]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79]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如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激励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回购注销[80] - 公司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80]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已获授股票按规定程序进行;降职或免职时,未解除限售股票可调整[84] - 激励对象离职,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按不同情况回购注销[86] - 激励对象退休,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回购注销[87] - 激励对象身故,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回购注销,回购款项由继承人接收[89] - 激励对象所在控股子公司控制权变更,激励对象仍留任,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90]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30 17:49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93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0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0-30 17:49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证券代码:605177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债券代码:111015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〇二四年十月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特别提示 一、《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公司"或"本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 二、东亚药业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 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公 司进行权益的授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10-30 17:47
业绩目标 - 2025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触发值12%,目标值15%;净利润触发值16%,目标值20%[8] - 2026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触发值16%,目标值20%;净利润触发值20%,目标值25%[9] - 2025 - 2026年累计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触发值28%,目标值35%;净利润触发值36%,目标值45%[9] 激励考核 - 激励对象不含特定股东及相关亲属[5] - 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公司和个人每年考核一次[12] - 业绩完成度决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9] 考核流程 - 考核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14] - 被考核对象有异议可10个工作日内沟通,无法解决向薪酬委员会申诉,委员会15个工作日内复核[14] 其他规定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5年,超期由薪酬委员会统一销毁[16] - 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8]
东亚药业: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0-30 17:45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16]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17.0103万股,占2024年10月29日可转债转股后股本总额1.89%[1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18] - 授予价格为每股9.47元,不低于草案公布前相关均价50%的较高者[26][27][28] 解除限售安排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21]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12 - 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50%[23]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24 - 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50%[24]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触发值12%、目标值15%,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16%、目标值20%[35]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触发值16%、目标值20%,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20%、目标值25%[35] - 2025和2026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触发值28%、目标值35%,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36%、目标值45%[35]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中层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特定股东及其亲属[49][56]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57]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3]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10-30 17:45
| | | 获授的限制性 | 占本激励计划 | 占公司股本总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股票数量 | 拟授出全部权 | 额的比例 | | | | (股) | 益数量的比例 | | | 夏道敏 | 董事、副总经理 | 28,103 | 1.30% | 0.02% | | 王胜 | 董事 | 23,000 | 1.06% | 0.02% | | 陈灵芝 | 副总经理 | 27,000 | 1.24% | 0.02% | | 王小敏 | 财务负责人 | 27,000 | 1.24% | 0.02%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 | | | | | | 员 | 2,065,000 | 95.16% | 1.80% | | (合计 | 159 人) | | | | | 合计 | | 2,170,103 | 100.00% | 1.89% | 2024年10月30日 2、上述"股本总额"为公司截止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 11,475.3629 万股。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10-30 17:45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浙江 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 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10-30 17:45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92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 00-11:00,下午 14:00-17:0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冯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燕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冯燕,女,1963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 年 9 月-2003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7:45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90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 118 号总商 会大厦 23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池骋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