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605177)

搜索文档
东亚药业(60517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5:3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报告期整体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52,582,674.10元,同比减少4.63%[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39,198.04元,同比增长3.53%[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376,579.89元,同比减少9.58%[5]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7,089,771.88元[5]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21元/股,同比增长5.00%;稀释每股收益0.16元/股,同比减少20.00%[5] - 本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9%,较上年度末减少0.06个百分点[6]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3,391,314,458.0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3%[6]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15,012,805.63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01%[6]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432户[10] - 池正明持股47,116,769股,持股比例41.48%;池骋持股7,786,875股,持股比例6.85%[1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池正明直接持股4711.6769万股,占比41.48%;池骋直接持股778.6875万股,占比6.85%,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9.05%表决权份额[1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特定时间点资产负债情况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676,122,002.01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711,124,397.81元有所减少[12]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216,298,957.63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40,782,808.64元增加[12]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1,613,225,625.69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747,057,854.71元减少[13] - 2024年3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1,778,088,832.32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596,287,447.11元增加[13]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3,391,314,458.01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343,345,301.82元增加[13]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648,700,523.57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698,047,218.08元减少[14] - 2024年3月31日非流动负债合计727,601,128.81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630,024,931.99元增加[14] - 2024年3月31日负债合计1,376,301,652.38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328,072,150.07元增加[14] - 2024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2,015,012,805.63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015,273,151.75元略有减少[1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第一季度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352,582,674.10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369,701,875.56元[17]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326,656,986.63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337,139,935.76元[17]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4,039,198.04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23,220,016.44元[18]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21元/股,2023年第一季度为0.20元/股[18]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7,462,985.54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148,697,433.30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4,552,757.42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225,257,714.27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089,771.88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76,560,280.97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7,246,710.24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45,492,771.22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0,000,000.00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67,500,000.00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002,395.80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63,965,702.68元[21]
东亚药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23 15:41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4]4594号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459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东亚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
东亚药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5:3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 行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 投告编码 · 浙2AHNIA 目 蒙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5 | | 二、财务报表 | 6-17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6-7 | | (二) 合并利润表 | 8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9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0-11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13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4 | |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东亚药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3 15:3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回路线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 浙245A53SBA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4]4595号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东亚 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
东亚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冯燕
2024-04-23 15:3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冯燕,女,1963年11月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年-2000年9月,任浙江金华财政学校教师:2000年9月-2010年8月,任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0年9月至 2023年 11 月,任浙江财经大学东 方学院副教授;2015年8月至今,任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 ...
东亚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3 15:3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所需 ...
东亚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3 15:3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原则上最 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的,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东亚药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3 15:38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亚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亚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东亚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 ...
东亚药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23 15:3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 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 定董事、监事人选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监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监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二名以上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或监事时, 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独立董事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5:38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2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 118 号总商会大厦 23 层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 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