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龄液压(60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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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23 17: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 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订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名, 当公司总人数超过 300 人,应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第三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7:31
业务品种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含远期结售汇等及组合,可实物或现金结算[2] 审批规则 - 业务金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批[6] - 业务金额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须董事会审批[6]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董事长审批[6] 风险报告与披露 - 预计业务净亏损达净利润10%,财务部报告经营层及董事长[12] - 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公司及时信息披露[13] 业务原则 - 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4] - 用自有资金,按审批额度和方案开展,不使用募集资金[4] - 只与有合法资格金融机构交易[4] - 公司及子公司用自身名义账户交易[5]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3 17: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 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 列投票平台: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 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临时公告格 式指引的要求,使用上交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相关公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7: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6]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8] - 会议提前3日(紧急情况24小时)通知[10]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0] 其他规则 - 委员可委托表决,独立董事履职有要求[12] - 会议记录保存于证券事务部,不少于十年[15] - 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回避,特殊情况可表决[1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1] - 时间为2025年10月[21]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3 17:31
制度目的 - 建立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长效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3] 资金占用规定 - 明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情形[3]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经营性资金,公司不得违规提供资金[5][7]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8] - 财务负责人保证财务独立,拒绝侵占指令并报告董事会[9] 审计与整改 - 注册会计师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10] - 已发生资金占用应自查整改,原则上现金清偿[12] 违规处理 - 关联方造成损失,董事会追讨并追责[13] - 违反制度责任人受行政、经济处分及法律追究[14]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修订)
2025-10-23 17: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2] - 应维护公司资产、人员等独立[4][5][7] - 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并签书面协议[7] - 可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减少关联交易[7] 信息披露要求 - 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质量[9] - 应在制度中明确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书面通知公司[10] - 履行职责获取未披露信息做好登记保密[12] - 不得调用、查阅公司未披露财务等信息[12] - 配合公司完成信息披露相关工作[12] 股份权益变动规则 - 拥有权益股份达5%后每增减5%三日内编制报告书公告[16] - 达或超5%但未超30%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 通过证券交易达30%继续增持要约方式进行[16] - 达或超3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增股不超2%可先增后申请豁免[17] - 多种情形不得增持公司股份[17][18] 其他规范 - 提出议案应考虑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影响[21] - 配合公司保护其他股东提案权等权利[22] - 对存在较大履约风险承诺事项提供履约担保[22] 规范生效与解释 - 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7: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 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 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 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3 17: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江苏长 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应遵循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 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占用公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7:31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长龄 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审计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审计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根据 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3 17:3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适用于选举两个以上董事席位,投票权等于股份数与待定董事人数乘积[2]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按对应人数算投票权[5] - 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7] 特殊情况处理 - 得票相等按不同情形处理,可能再次选举[7] - 再次选不出重新启动程序,当选不足二分之一选举失败[8] 实施要求 - 采用累积投票制需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10] - 选举前向股东发放或公布细则[10] - 召集人制备适合选票并作说明[10] 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