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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68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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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2024-10-30 19:28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货款本金 91,046,327.13 元以及违约金 364,564.67 元(以 91,046,327.13 元为本金,自 2024 年 6 月 29 日起按照 LPR 的 1.5 倍为利率,计 算至实际付清欠付货款本息之日,暂计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为 364,564.67 元), 合计人民币 91,410,891.8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 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 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及 实际执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与江西华 立源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源"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10-14 13:02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2704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27286000000 2024年9月26日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 与实控人蔡昌蔚及关联方苏州芯源温控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共计479.5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也未 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一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条、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昌蔚、 财务总监何忠道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瀚川智能、蔡 昌蔚和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严 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 ...
瀚川智能: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10-11 17: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 于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4]176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 警示函的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昌蔚、何忠道: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 的要求,深入反思,充分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及时 报送书面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理解 和正确运用,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 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持续发展 ...
瀚川智能: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2024-09-30 15:47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 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考虑到核心技术人员卢琳先生现 主要担任子公司苏州飞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其日常经营管理,不再 参与公司具体的研发项目,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 因公司已与核心技术人员谢新峰先生解除劳动关系,其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 卢琳先生和谢新峰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 制协议》等相关协议文件,其在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知 识产权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 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卢琳先生和谢新峰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研发团队具备后续 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 ...
瀚川智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4-09-30 15:4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2022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瀚川智能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卢琳先生现主要担任子公司苏州飞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负责其日常经营管理,不再参与公司具体的研发项目,公司不再认定其 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已与核心技术人员谢新峰先生解除劳动关系,其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谢新峰先生,男,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 安交通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 ...
瀚川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0 17:25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 32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4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2,972,799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2,972,79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6.94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6.94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 ...
瀚川智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0 17:25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致: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瀚川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暨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2024-09-20 17:25
暨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7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5:00 以现场表决和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 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全体监事推举汪光 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汪光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 ...
瀚川智能(688022) - 2024-003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9-12 16:37
公司概况 - 瀚川智能2007年成立,总部位于苏州,2019年7月22日登陆科创板,是首批科创板上市公司,业务覆盖全球20多个国家 [1] - 聚焦汽车电动化、智能化领域,为汽车、新能源等领域用户提供智能装备及补能服务,提供自动化装备、核心零部件和工业软件整体解决方案及服务 [1] 2024年半年度业绩情况 - 营业收入42,092.53万元,同比减少41.03% [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05.09万元,同比下降378.49% [1] - 综合毛利率为17.92%,同比减少10.89个百分点 [1] - 期间费用中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变动较大 [1] 业绩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下降原因 - 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汽车装备交付量及验收进度低于预期 [1] - 针对新能源业务的电池设备和充换电设备进行战略性调整 [1][2]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 - 优化人员结构、降低费用支出,退租各地子公司闲置厂房,长期待摊费用中剩余装修费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 [2] - 优化组织结构与人员,支付离职补偿金较多 [2]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 - 银行借款增加和票据贴现等导致利息费用、贴现费用增长 [2] 交流互动问答 技术与市场表现 - 具备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内领先核心技术,研发团队在多领域有多年经验,有强大机电光软一体化系统集成优势 [2] - 在精密装配、测试及系统集成领域积累深厚技术经验,与世界一流企业协同发展,技术与产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受客户好评 [2] 人员优化 - 优化组织结构与人员工作基本结束,未来重心放在人员绩效考核上 [2] 业绩亏损及提振措施 - 2024年上半年业绩亏损因营业收入下降、综合毛利率下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战略调整导致一次性费用增加和公允价值损失及投资损失影响 [2][3] - 重点经营指标放在利润、回款与现金流上,及时止损新能源业务,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和存货管理 [3] 研发方向和发展重点 - 聚焦核心主业,围绕汽车电动化与智能化进行深入研发 [3] 海外布局 - 2010年进入欧洲市场,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业务覆盖全球20多个国家 [3] - 2024年上半年汽车装备海外订单占整体订单比例过半 [3] - 未来持续深度布局北美与欧洲市场,构建本地化服务能力,关注海外存量与增量市场 [3] 财务风险 - 重点经营指标放在回款与现金流上,近期回款多,现金流良好,综合授信额度充足,不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财务风险较低 [3] 新能源业务规划 - 聚焦项目交付与应收账款回收,优先保证在手订单高质量交付,新接订单符合毛利与回款标准,关注海外新能源市场 [3] 扁线电机设备 - 具备承接扁线电机定子设备的智能制造能力 [4] 在手订单情况 - 在手订单充足,支持业务有序与可持续发展 [4] 未终验收回款项目处理 - 成立应收账款催收小组,加强催收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回收力度 [4]
瀚川智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9-10 16:5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 --- |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 国泰君安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 |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 | | |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 国泰君安已与瀚川智能签订了保荐协 | |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 | |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 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 | | 间的权利义务。 | | 备案。 | | | |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国泰君安 | |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 | |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场办公等方式,在瀚川智能开展了持续 | | | 督导工作。 | |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