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新材(68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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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宜上佳: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12 18:52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 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
天宜上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12 18:52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天 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
天宜上佳: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2 18:52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恪尽职 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 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甦、吴武清、卢远瞩 2023年12月12日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 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天 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天 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 三 ...
天宜上佳: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12-12 18:52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3-053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3、业务规模: 中审众环 2022 年度经审计总收入 213,165.0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1,343.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267.54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5 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4,541.58 万元,天宜上佳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
天宜上佳: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8:51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 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 ...
天宜上佳: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8:51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洋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 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以电话、电子邮件 等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其中现场表决的监事 1 名,通讯表决的监事 2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与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
天宜上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8:51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5] - 不定期召开,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每委员1票表决权[16] - 每委员最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16] 投资评审小组 - 由公司总裁任组长,设副组长一至二名[6]
天宜上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8:51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
天宜上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8:5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应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最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6][7] - 持股或亲属持股等情况不得担任[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额外经验要求[11]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为提名[13]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6]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16] - 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6]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60日内补选[18]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5][26]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年度股东大会时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7][30] - 核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33] 保障与待遇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费用公司承担[36][45]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46] 其他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十年[4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43]
天宜上佳: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12 18:51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 第一节 | 董事 25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 第三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5 | | 第六章 |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7 | | | 第一节 | 监事 37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8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