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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兰德: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9 00:13
公司资金使用决策 -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400.33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 实际补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且承诺不影响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2] - 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对外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除外) [2] 资金管理合规性 - 议案明确资金用途为流动资金补充,并披露资金来源包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2] - 公司强调该操作符合资金使用规范,未涉及风险投资或非关联方财务资助 [2]
宝兰德: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9 00:13
公司公告 - 宝兰德发布公告称东兴证券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 [2] - 原保荐代表人廖卫江和肖华负责持续督导工作至2022年12月31日 [2] - 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兴证券将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2] - 保荐代表人肖华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持续督导工作 [2] - 东兴证券委派朱树博接替肖华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2]
宝兰德: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12
股东会基本信息 - 股东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14点00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 [1] - 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 [1][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0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 [5][9] 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会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2][3] - 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告发布于2025年8月9日《证券时报》等媒体及上交所网站 [3] 投票与登记程序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投票,首次使用需完成身份认证 [4]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所有议案需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4][5] - 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0:00-17:00,需提交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文件,支持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7][8] 参会对象与注意事项 - 参会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管及聘请律师 [5][6][9] - 现场参会需提前半小时签到并携带身份证明等原件,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8] - 会议联系方式为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电话010-57592668,邮箱besinvestors@bessystem.com [8]
宝兰德: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11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 - 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董事长易存道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 超募资金使用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董事会委员会调整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具体调整内容需参考交易所披露的关联公告 [2] 注册地址及章程修订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临时股东会召开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 临时股东会定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 [2]
宝兰德: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11
公司董事会调整 - 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那中鸿因辞去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委员[1] -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凯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1] - 2025年8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委员调整议案[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变更详情 - 调整前委员组成:张伟(主任委员)、唐秋英、那中鸿[1] - 调整后委员组成:张伟(主任委员)、唐秋英、王凯[1] - 新任委员王凯任期自会议通过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1] 其他董事会架构 - 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外,第四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未变动[1]
宝兰德: 2025-031: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11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 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9层C1010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园二街6号院6座2层206室 [1] - 邮政编码由100085变更为101320 [1] 公司章程修订 - 对公司章程第五条关于公司住所的条款进行了修订,更新为新的注册地址和邮政编码 [1] - 除第五条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2]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 工商变更程序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2] - 部分授权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宝兰德: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11
保荐代表人变更 - 东兴证券为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廖卫江先生、肖华先生作为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 - 因肖华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东兴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朱树博先生接替肖华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1] - 朱树博先生为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职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曾主持或参与多个IPO项目和非公开发行项目 [2] 持续督导情况 - 鉴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兴证券继续履行关于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1] - 公司董事会对肖华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1]
宝兰德:8月25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08 23:51
公司公告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 - 股东会将审议《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1]
宝兰德(688058)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8-08 17:1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000万股,募资总额79300万元,净额71003.04万元[1] - 截至核查日,募集资金余额44003328.12元[3] - 募投项目计划使用28428.18万元,超募资金42574.86万元[4] 资金使用安排 - 公司拟用4400.33万元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流[5] - 本次使用后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并注销专户[5] 相关规定与审批 - 最近12个月累计用超募资金补流不超总额30%[6] - 2025年8月8日董事会通过使用议案,需股东会审议[8] - 东兴证券对使用事项无异议[9]
宝兰德(688058) -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08 17:16
公司基本信息 - 2019年9月29日首次发行1000万股普通股,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注册资本77730937元,目前股份总数77730937股[8][16] - 设立时股本3000万股,由9名发起人发起设立[16] 股份相关 - 发起人易存道、张东晖、赵艳兴持股比例分别为47.96%、17.60%、9.60%[16]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可收购股份[24] - 收购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5]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高管任职等期间有股份转让限制[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等[29] - 核心技术人员首发前已发行股份有转让限制[29]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执行收回规定[30]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起诉[36] 融资与交易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4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6] - 6种交易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48] 对外担保与关联交易 - 7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52][5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57] - 6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请求时也应召开[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63]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1] - 关联交易事项由关联股东以外出席股东表决[87]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6年[101]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109] - 董事选举与提名有相关规定[89][90] 利润分配 - 实施派现等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97]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143]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143] 其他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9]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5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