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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威生物:迈威生物关于公司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5 16:34
新策略 - 2024年12月15日公司审议通过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议案[1] - 发行H股并上市需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机构批准[2] - 公司正与中介商讨相关工作,具体细节未确定[2] - 发行H股并上市能否实施有重大不确定性[3] - 公司将按进展及时披露信息[3]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4-12-15 16:3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的董事长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 确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4-12-15 16: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 程中的信息安全、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支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境外发行 证券及上市活动,规范公司及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 及上市过程中的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 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在境外发行证券与和上市相关保密和 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发行证券及上市。本制度适用于公 ...
迈威生物:迈威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12-15 16:34
境外上市计划 -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1] - 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未行使超额配售权时)[4] - 董事会有权授予承销商不超过H股发行股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4] - 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4] - 发行对象包括境外投资者等[6] 上市相关安排 - 发行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获独立董事同意[11] - 发行H股所募资金用于管线产品研发等[12] - 若18个月内完成上市,H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享[13] 议案表决情况 - 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2] - 境外公开发行H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式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3] -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4] 关联交易预计 -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14] -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依赖关联方[14] 审议需求 - 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议案需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12] - 境外公开发行H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式议案需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13]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15 16: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迈威(上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
迈威生物:迈威生物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2-15 16:34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0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唐春山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 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的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 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 ...
迈威生物:迈威生物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4-12-15 16:34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2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且在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后,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处理后续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新增实施主 体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1 根据《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15 16:34
董事会收购与选举 - 董事会对3种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进行审议,需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8] 董事会秘书任职 - 最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11]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13]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正式聘任[13]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7]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战略等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及职责规定[17][20][23]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31]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31][32]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31]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3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35] 董事会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9]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39]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39]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通过视频等方式召开并决议[40] - 提案未获通过,1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47] -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45] 其他规定 - 董事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42] - 表决票和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3][52]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49] - 董事应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承担责任[50]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54] - 本规则生效实施及修订条件[56] - 董事长在决议实施中可要求纠正违规事项[5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8]
迈威生物:迈威生物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2-15 16: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芳女士(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 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王芳女士简历 王芳女士,1984 年 11 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
2024-12-15 16:34
通函与提案时间 - 通函须在股东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刊登[4] - 股东临时提案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4] -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须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简历[5] 提案主体与内容 - 董事会等可书面提案提名董事及独董候选人[4] - 书面提案须含候选人资料并由其签署[4] 政策生效时间 - 政策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