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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68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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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688075) - 安旭生物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12 16:00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5年05月20日14:00 - 15: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4] - 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2][5] 投资者提问 - 2025年05月13日至05月19日16:00前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通过公司邮箱提问[2][5] 参加人员 - 董事长兼总经理凌世生、董事会秘书韩钧等参加[5] 联系人信息 - 联系人余钧,电话0571 - 85391552,邮箱jun.yu@diareagent.com[6] 会议查看 -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6]
安旭生物收盘下跌1.60%,滚动市盈率29.58倍,总市值46.18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5-09 20:00
公司股价与估值 - 5月9日收盘价36.34元 下跌1 60% 滚动市盈率PE 29 58倍 总市值46 18亿元 [1] - 公司PE低于行业平均48 98倍和行业中值36 16倍 在医疗器械行业排名第67位 [1] 机构持仓情况 - 2025年一季报显示6家机构持仓 其中基金4家 其他2家 合计持股5038 36万股 持股市值19 98亿元 [1] 公司业务概况 - 专注于POCT试剂及仪器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 拥有抗原抗体自主研发生产的生物原料技术平台 [1] - 产品覆盖毒品检测 传染病检测等八大领域 远销全球150多个国家 [1] - 国内少数能在POCT国际市场与国际巨头竞争的中国体外诊断产品供应商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 15亿元 同比下滑10 90% [2] - 净利润3402 96万元 同比下滑51 52% 销售毛利率42 32% [2] 行业对比数据 - 公司PE(TTM)29 58倍 低于行业平均48 98倍 市净率0 88倍 远低于行业平均4 56倍 [2] - 总市值46 18亿元 低于行业平均104 17亿元 与行业中值持平 [2]
安旭生物2024年报解读:稳健经营筑底 创新驱动蓄力长远发展
证券日报· 2025-04-30 15:42
公司概况 - 安旭生物是一家以技术为核心的POCT公司,拥有九大技术平台,覆盖八大检测领域,形成原料、试剂、仪器三位一体的产业链布局 [1]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 41亿元,同比增长7 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 92亿元,同比增长35 85% [4] 研发与技术 - 2024年研发费用达1 01亿元,占营收比重18 67%,新增授权专利44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305项 [1] - 新增国际认证592项,新增国内认证14项,累计已取得认证1580项 [1] - 各技术平台产品逐步实现技术及工艺升级与商业化,加快技术迭代,打造产品矩阵护城河 [1] - 近期获得"胸痛三联笔"等多个产品的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内市场拓展取得重要进展 [1] 财务与股东回报 - 2021年上市以来累计分红7 94亿元,2024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 [2]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5249 93万元,占归母净利润的79 30% [2] 业务拓展与战略 - 在POCT主业基础上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子公司泰萌勒正式开业,切入宠物医疗市场 [2] - 家庭健康管理产品涵盖呼吸道传染疾病检测、妊娠检测、慢病管理仪器等,满足多样化居家自检需求 [2] - 推出慢病管理APP,从检测产品延伸至健康管理,实现健康数据无缝流通和高效利用 [2] - 战略上持续高强度投入研发,扩充产品矩阵,开拓全球POCT市场,同时布局健康生态,利用AI技术开发健康数据价值 [2]
安旭生物(688075) -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30 00:37
舆情管理架构 - 成立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董秘等组成[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媒体信息日常管理[5] 舆情分类与处置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6] - 一般舆情由董秘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应对[8] 权益维护与处罚 - 可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媒体发律师函、诉讼[9]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公司将处罚追责[11]
安旭生物(688075) -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4-30 00:37
市值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市值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总体规划[4] - 董事会办公室是执行部门,负责起草计划[5] - 董事长是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负责人[6] 市值管理方式 - 可通过并购重组等七种方式提升投资价值[10] 董事会策略 - 建立薪酬体系使薪酬匹配多方面,可建长效激励机制[12] - 明确股份回购机制安排,做好资金规划和储备[13] - 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频次和提高分红率[13] 合规要求 - 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操控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13] 基本原则 - 包括合规性、系统性、科学性、常态性、诚实守信原则[2] 指标监测 - 需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行业平均水平监测并设预警阈值[16] 股价异常处理 - 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时,应分析原因、加强与投资者沟通[15]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属异常情形[18] - 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属异常情形[18] 制度实施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安旭生物(688075) - 安旭生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国标)
2025-04-30 00:37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5] - 2024年召开7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6] 人员履职 - 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15天[8] - 独立董事章国标应参加董事会5次,亲自出席5次,通讯参加3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7] 审计与激励 - 2024年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6] - 2024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119.50万股[20]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无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被收购情形[11][12][13] 未来展望 - 2025年加强学习,提高决策科学性和高效性[23] - 2025年独立尽责行使权利,完善公司治理[23]
安旭生物(688075) - 安旭生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卫民)
2025-04-30 00:37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6] - 2024年召开7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7] - 2024年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15天[8] 财务相关 - 2024年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12] - 2024年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13] - 2024年4月28日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16] 股权与激励 - 2024年以17.32元/股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11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加强学习,促进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和高效性[23]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监督和促进公司完善治理[23]
安旭生物(688075) - 安旭生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娟英)
2025-04-30 00:37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6] - 2024年召开7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7] 人员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共3人[2] - 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15天[8] 激励计划 - 2024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17.32元/股[20] - 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119.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 其他事项 - 2024年4月28日续聘中审众环为审计机构[17] - 报告期内无关联交易、被收购情形[12][14]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加强学习,促进决策科学性和高效性[23] - 2025年独立董事监督完善治理维护股东权益[23]
安旭生物(688075) - 安旭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30 00:03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 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 年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 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
安旭生物(688075) - 安旭生物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30 00:03
公司代码:688075 公司简称:安旭生物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