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68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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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6880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8)
2025-08-06 17:4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会议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董事就任 - 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25]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5]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5] 信息披露 - 上市公司应按规定对法院判决或裁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规则依据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28] 规则冲突 -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8] 数字含义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8]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规则修订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06 17: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等情况应60日内补选[5] 职责与报告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结果提交董事会[7]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8]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0] 会议相关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每季度至少一次定期会议[16]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17]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8] - 会议记录等保存不低于十年[18]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无效意见由董事会审议[20] 其他 - 上市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6]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2][23]
安旭生物(68807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06 17:46
控股子公司基本规定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决议与存档 - 控股子公司作出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存档[7] 股份处理 - 控股子公司若持有公司股份,1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7]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任期按章程规定执行[9] 财务要求 - 控股子公司按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审计[13] 担保限制 - 未经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和互相担保[15] 投资汇报 - 控股子公司对获批投资项目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进展[18] 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金额标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含)以上等[24] - 控股子公司进行规定交易时,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条款[25]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3] 审计监督 - 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可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27] - 内控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审计工作,包括法律和制度执行情况[27] - 控股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后做好准备,配合审计并提供资料[27] - 控股子公司高管调离时进行离任审计并签字确认[27] - 经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决定,控股子公司必须执行[27] 考核奖惩 - 控股子公司建立适合自身的考核奖惩制度[29] - 控股子公司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人力资源部[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控股子公司对高管考核并实施奖惩[29] - 控股子公司董监高履职不当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处理并索赔[29]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34]
安旭生物(6880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08)
2025-08-06 17:46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14]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1日内报告[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7]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1%以上等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8]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等业绩情形需及时报告[9] - 发生单次损失100万元或以上重大亏损需报告[10]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报告业绩[9] 交易计算规则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以账面值和评估值高者为准[6] - 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7] - 连续12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累计达标准适用规定[8] 其他报告情形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报告并核查[12] - 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变动当日收盘后报告[13] 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8]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预报可能信息[18] - 重大信息进展按规定报告[18]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19]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19]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上报信息[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审议通过[21]
安旭生物(68807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06 17:46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或独财[7] 募投项目要求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自筹预投募投项目,6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11] - 闲置资金投资产品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公告[11]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13] - 12个月内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不超总额30%[13] -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经审议,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4] - 单次用超募资金超5000万元且超总额10%,提交股东会[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1000万,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 募投项目变更 - 变更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保荐或独财同意[17] - 仅变更地点,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7] 资金检查与审核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22]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2] - 保荐或独财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情况[23]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专项审核[24]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
安旭生物(688075) -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06 17:46
业务目的与交易规则 - 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非单纯盈利[5]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超外币收(付)款预测量等[5] 审批权限 - 董事长审核批准年度远期结售累计交易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业务[7] - 董事会审核批准年度累计交易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业务[8] - 超董事会权限业务,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8]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方案制订、资金筹集等[9] - 证券部负责拟定议案和信息披露[9] - 内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9] - 销售部和采购部分别进行外币收(付)款预测并提供资料[11] 业务流程 - 财务部结合数据制订方案提交总经理审核[11] - 财务部对每笔业务交易登记,每季度上报盈亏[13] - 汇率波动或业务有重大风险时,财务部及时上报并提供方案[16] 其他规定 - 按规定披露业务信息[18]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10年,原始档案保管15年[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3][24]
安旭生物(68807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08)
2025-08-06 17:46
董事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两名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 投票计算方式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7]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7] - 选非独立董事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7]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0] - 当选人数不足三分之二对未当选人二轮选举[10]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按得票排序[11]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且超应选人数进行二轮选举[11]
安旭生物(688075) -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08)
2025-08-06 17: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首次发行1533.34万股普通股,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708.2805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708.280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杭州艾旭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5.83%,凌世生持股33.50%,马华祥持股15.50%,姜学英持股2.67%,杭州创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2.50%[12] - 公司发起人合计持股100.00%[12] 股份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4]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26] 重大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9]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3000万元,或达总资产的30%属重大投资[128]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22]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媒体[138]
安旭生物(68807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08)
2025-08-06 17:46
会议通知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4] - 通知至少包括召开时间、地点等内容[10] 会议举行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4]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4]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4]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包含日期、地点等内容[10] - 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安旭生物(688075) - 安旭生物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8-06 17:45
资金使用计划 - 拟用不超40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5][9] - 产品为安全、流动好且保本的理财产品[2][5][6] - 使用期限自2025年9月18日起12个月,额度内可滚动[5] 决策与监督 - 2025年8月6日议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2][9] - 副董事长获授权决策并签合同[5] - 多部门监督资金使用,财务部控风险[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