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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68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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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688075) -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06 17:46
业务目的与交易规则 - 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非单纯盈利[5]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超外币收(付)款预测量等[5] 审批权限 - 董事长审核批准年度远期结售累计交易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业务[7] - 董事会审核批准年度累计交易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业务[8] - 超董事会权限业务,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8]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方案制订、资金筹集等[9] - 证券部负责拟定议案和信息披露[9] - 内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9] - 销售部和采购部分别进行外币收(付)款预测并提供资料[11] 业务流程 - 财务部结合数据制订方案提交总经理审核[11] - 财务部对每笔业务交易登记,每季度上报盈亏[13] - 汇率波动或业务有重大风险时,财务部及时上报并提供方案[16] 其他规定 - 按规定披露业务信息[18]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10年,原始档案保管15年[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3][24]
安旭生物(68807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08)
2025-08-06 17:46
董事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两名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 投票计算方式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7]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7] - 选非独立董事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7]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0] - 当选人数不足三分之二对未当选人二轮选举[10]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按得票排序[11]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且超应选人数进行二轮选举[11]
安旭生物(688075) -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08)
2025-08-06 17: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首次发行1533.34万股普通股,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708.2805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708.280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杭州艾旭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5.83%,凌世生持股33.50%,马华祥持股15.50%,姜学英持股2.67%,杭州创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2.50%[12] - 公司发起人合计持股100.00%[12] 股份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4]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26] 重大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9]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3000万元,或达总资产的30%属重大投资[128]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22]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媒体[138]
安旭生物(68807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08)
2025-08-06 17:46
会议通知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4] - 通知至少包括召开时间、地点等内容[10] 会议举行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4]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4]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4]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包含日期、地点等内容[10] - 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安旭生物(688075) - 安旭生物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8-06 17:45
资金使用计划 - 拟用不超40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5][9] - 产品为安全、流动好且保本的理财产品[2][5][6] - 使用期限自2025年9月18日起12个月,额度内可滚动[5] 决策与监督 - 2025年8月6日议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2][9] - 副董事长获授权决策并签合同[5] - 多部门监督资金使用,财务部控风险[6][7]
安旭生物(68807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达峰)
2025-08-06 17:45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之一的人员无独立性[3]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其他任职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需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5] 任职后规定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6]
安旭生物(68807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程乐)
2025-08-06 17:45
人员提名 - 程乐被提名为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特定股东及亲属、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不良记录判定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8月6日[7]
安旭生物(688075) - 安旭生物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8-06 17:45
董事会会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8月1日通知、8月6日召开,7位董事实到[2] 人员提名 - 提名凌世生等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3] - 提名戴文涛等为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5] 议案审议 - 通过取消监事会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通过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议案,提交审议[7] - 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8]
安旭生物(688075) - 安旭生物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8-06 17: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708.280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7]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20] 章程修订相关 - 2025年8月6日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4] - 原《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等表述,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4]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29] - 公司修订21项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批,部分无需[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7] - 股东对股东会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4] - 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材料需遵守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直接诉讼[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0]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会议相关规定 - 多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有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1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8] - 董事有忠实义务,违反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18]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19] 委员会相关 - 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设置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及提名委员会[2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4] - 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有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等相关程序[27][28]
安旭生物(68807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程乐)
2025-08-06 17:4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程乐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多项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已通过资格审查[2][3][4] - 声明时间为2025年8月6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