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凯(68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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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16:38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8/29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万元~1,000 万元 500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万股 40.6392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 0.10% | | 例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20.7827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0.05 元/股~11.38 元/股 |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8 15:51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 -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5] 特殊情况审批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报股东大会[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需报股东大会[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报股东大会[5] - 对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需报股东大会[5] 其他规定 - 为控股或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同比例担保[6]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6] - 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督促被担保人偿债[6]
美迪凯: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8 15:51
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 --- | 审计说明…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3页 RFAT3ZF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直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 天健 为了更好地理解美迪凯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3820 号 二、管理层的责任 美迪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 26 号)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 -- 年度报告相关事 项》(上证函(2023)3872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4-04-28 15:51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韩洪灵、许罕飚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2] - 韩洪灵、许罕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2] 独立董事持股及任职情况 - 许罕飚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美迪凯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前十名股东,不在相关大股东任职[5] - 韩洪灵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美迪凯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前十名股东,不在相关大股东任职[7] 独立性合规情况 - 过去12个月内韩洪灵、许罕飚无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情形[5][7]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15:5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 1 页 共 16 页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美迪凯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五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4-28 15:5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 - 84,450,948.43元[3] - 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0,494,713.01元[3] - 2023年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2,421,221.13元[3]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28,188,003.34元[7]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654,668,106.81元[7]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等[2] - 利润分配预案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2] - 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股份回购 - 2023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4,207,826.96元[2] 未来展望 - 2024年射频芯片等出货和订单攀升,半导体业务业绩有望增长[6]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2024-04-28 15:51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董事华朝花的书面辞职申请。华朝花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华朝 花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 华朝花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补选的新任董事 就职前,其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其辞职 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 华朝花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华朝花女士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葛文琴女士的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 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8 15:51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 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 ...
美迪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8 15:5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100,333,334股A股,发行价每股10.19元,募集资金净额942,065,194.28元,2021年2月25日到账[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5个募集资金专户中3个已注销,2个续存,余额合计40969.73元[17][20] - 募集资金总额94,206.52万元,本年度投入5,790.97万元,累计投入94,220.82万元[32] 资金使用情况 - 2021 - 2023年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运用1700.00万元[21][22][23] - 2021 - 2023年多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16320.95万元[23][24][25] - 2022 - 2023年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5937.53万元[25][26] - 2021年3月8日同意使用不超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未到期委托理财产品[23] - 2023年8月28日使用超募资金420.95万元回购部分公司股份[25] 项目投入情况 - 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61,142.32万元,本年度投入37.42万元,累计投入62,312.00万元,投入进度101.91%[3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5,285.01万元,调整后9,380.09万元,本年度无投入,累计投入9,650.34万元,投入进度102.88%[32] - 超募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7,779.19万元,本年度投入5,720.95万元,累计投入16,320.95万元,投入进度91.80%[32] - 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投资5,904.92万元,本年度投入32.60万元,累计投入5,937.53万元,投入进度100.55%[32] 项目效益情况 - 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实现效益 - 2,610.24万元,未达承诺效益因投产初期产能利用率低[32][3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34] 其他情况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937.53万元,比例为6.19%[3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未变更投资项目[26][28]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8 15:51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于2023年度提前变更会计政策[3][4] -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4] - 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对财报无影响[6] - 变更对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3][6]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