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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1 16:46
报告发布 - 公司将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4月29日上午09:00 - 10:00举行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3][4]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葛文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华朝花等[4] 投资者参与 - 2024年4月23日至4月26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9日上午在线参与[2][4] 联系信息 - 联系人华朝花,电话0571 - 56700355,邮箱ipo@chinamdk.com[6] 查看方式 -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主要内容[6]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16:0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送达全体监事[2] - 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2] 决策事项 - 公司决定撤回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3]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15:58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06,392.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401,333,334 股的比例为 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38 元/股,最低 价为 10.0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7,826.96 元(不含印花税、交 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3 月,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06,3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01,333,334 股的比例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2024-04-02 15:58
发行股票进程 - 2023年4 - 11月多次会议通过发行股票相关议案[1][2][3] -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2.32元[3] 撤回申请情况 - 2024年4月2日会议通过撤回发行股票申请议案[5] - 撤回申请无重大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7][8]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02 15:58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13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全体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文志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议案》 自公司决定开展本次融资以来,公 ...
美迪凯:中信证券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3-11 17: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 | --- | --- | --- | | | 总计 | 81,111.27 | 76,427.33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美迪凯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就美迪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美迪凯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3-11 17:2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迪凯")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 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美迪凯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 号)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1 17:21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3 月 12 日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8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连科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 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不会变相改变募 ...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3-06 16:06
资金使用 - 2023年3月10日公司同意用不超1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1] - 公司实际使用1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未影响项目正常进行[1] - 2024年3月6日公司将17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专用账户[2]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16:04
回购情况 - 2024年2月未回购股份[2][5] - 截至2024年2月29日回购406,392.00股,占总股本0.10%[2][5] - 回购成交最高价11.38元/股,最低价10.05元/股[2][5] - 支付资金总额4,207,826.96元(不含交易费用)[2][5] 回购方案 - 2023年8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3] - 拟用资金总额不低于500万、不超过1000万[3] - 回购价格不超过15.75元/股,实施期限不超12个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