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68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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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林杰(688115)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8:16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5-045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就新增议案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进行补充通知。本次会议由吴艳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审议,监事会形 成决议如下: 议案一: ...
思林杰(688115)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8-28 18:15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5-041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66,67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667,400 元(含税)。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 ...
思林杰(688115)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8 17:54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 位;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
思林杰(688115) - 公司章程
2025-08-28 17:54
1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总则 . 第一章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2 股份发行 . 第一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三节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节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董事会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第四节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节 董事会秘书 第二节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思林杰(6881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7:54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 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其职权,应当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形成董事会 决议后进行。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广州思林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有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 股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 ...
思林杰(6881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7:54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时;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 审 ...
思林杰(688115)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8 17:40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115 公司简称:思林杰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 179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所述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周茂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海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海 林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 ...
思林杰(688115)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8 17:3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2年3月14日上市,发行1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09438.55万元,净额97549.11万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6081.48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协定存款余额188835458.72元[1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4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证券账户合计余额190814783.37元[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到期结构性存款合计170000000元[9] 资金使用与管理 - 本期(2025年1 - 6月)项目投入3458.39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01.76万元[4] - 2025年4月通过议案,可用不超4亿闲置募集资金和4.5亿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3]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5] - 公司2022年3月10日与多方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5] 投资与项目进展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理财产品购买合计金额4.8亿美元,余额1.7亿美元[17] - 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491057亿元,投入进度62.64%[26] - 超募资金累计投入2.99996亿元,投入进度71.73%[2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正在实施,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 - 2024年6月3日,公司同意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27]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和闲置资金补流情况[11][1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1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19]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23] - 2023年8月22日,公司同意以超募资金回购部分A股股票,回购期限12个月[27]
思林杰(688115) -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08-28 17:37
业绩数据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02,845,831.15元,同比增34.65%[3] - 上半年研发费用28,757,364.12元,同比增5,890,806.55元,占比27.96%[3] - 2025年现金分红总额34,693,993.97元,占本年度净利润227.16%[4] 人员与研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研发人员190人,占比61.49%,新增28人[3] 公司治理 - 2025年上半年制定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6] - 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5次等会议[6] 投资者互动 - 2025年上半年度参加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回复率100%[9] 未来展望 - 2025年下半年持续评估方案,聚焦主营业务[10]
思林杰(688115)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8 17:37
会议安排 - 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 制度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4] - 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6] 股份相关 - 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0] - 已发行股份数为666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0]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股东权益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16][17] 决策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2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若所有出资方以现金出资且按出资额比例确定股权比例,公司出资额达上述标准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条件限制且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6] 股东会相关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不能召开需报告相关机构并说明原因[29]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意见[3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1]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31] - 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3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3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2]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4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8]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不得超过三家[4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除临时董事会会议外,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51] - 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包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审计委员会提议等[5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6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65] 报告报送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67] 利润分配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6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9]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7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72]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