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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8:0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清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华海清科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华海清科(上海)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海清科上海")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华海清科拟在华海 清科上海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华海清科上海以其相关资产为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 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华海清科及其全资子公司与贷款 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 件为准。 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
华海清科: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2024-04-26 18:09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担任召集人的独立董事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 ...
华海清科: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2024-04-26 18:09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34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郭振宇先生和裴 召辉先生因工作重心主要转移至公司管理工作,不再从事公司研发工作,因此不 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其在公司的其他职务不变。 郭振宇先生和裴召辉先生任职期间参与了部分研发项目和知识产权研发工 作,其参与的研发项目已基本完成结项,目前不存在参与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情 况,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影响。 公司一直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知识 产权保护体系。本次调整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 属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郭振宇先生和裴召辉先生因工作重心主要转移至公司管 理工作,不再从事公司研发工作,因此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 ...
华海清科: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6 18:09
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628号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海清科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海清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
华海清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8:09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24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由公 司董事长路新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 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9 票,其中赞成票 ...
华海清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全)
2024-04-26 18:09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全,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西方 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 究所博士后;2006 年 8 月至 2017 年 7 月历任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 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7 年 8 月至今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 授;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 ...
华海清科: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18:09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35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 11 号 2 号楼 210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华海清科: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26 18:09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 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 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
华海清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18:09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31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 ...
华海清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8:0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清科"、"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海清科本次拟 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 出具《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89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6.67 万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36.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64,427.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436.60 万元(不含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