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智能(688125)

搜索文档
安达智能: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8:38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条 款修订如下: | 序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号 | | | | | |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 | | | |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 | | | |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 | | |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 | 以下内容: | | |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 |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 (一) | | |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 | 况; | | | 以下内容: | (二) 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一) 教育背景、工作 ...
安达智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30 18:38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 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理,公 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 前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安达智能: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30 18:38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的选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
安达智能: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3-10-30 18:38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独立董事何俊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俊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辞职后,何俊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因何俊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且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何俊辉先生的辞职报告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 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何俊辉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 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确 ...
安达智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30 18:38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 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 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 ...
安达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30 18:38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奕华 彭建华 何俊辉 2023 年 10 月 29 日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的相关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人具有 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 具 ...
安达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30 18:38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奕华、彭建华、何俊辉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 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审计工作的职 业素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 ...
安达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30 18:38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安达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聘任适当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 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在董事会中设立其 专门委员,其独立董事组成和职责由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专门制度规定。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
安达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8:38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刘飞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 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 ...
安达智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30 18:38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的沟 通,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