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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7-24 16:58
股份与注册资本变更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股份3222770股于2024年6月13日上市流通[2] - 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457678129股,注册资本增至457678129元[2]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修订,修正案同日披露[3]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4]
微导纳米: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
2024-07-24 16:58
激励计划进展 - 2023年3月公司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公示[10][11][12] - 2023年3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13] - 2024年3 - 7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多项激励相关议案[14][15] 权益分派与价格调整 - 2023年度以456,874,471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38,834,330.04元[18][22] - 调整后A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约为5.135元/股[22] - 调整后B、C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约为17.315元/股[22]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4 16:58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议案[3] - 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议案[4] 表决结果 - 两议案表决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5] 后续安排 - 两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微导纳米:发布先进封装低温薄膜沉积系统,看好公司ALD&CVD设备快速放量
东吴证券· 2024-07-17 07: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报告给予微导纳米"增持"评级。[7] 报告的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先进封装低温薄膜沉积系统 公司在"第十六届集成电路封测产业链创新发展论坛(CIPA 2024)"上首次发布了自主研发的"先进封装低温薄膜应用解决方案"。该方案针对半导体领域2.5D和3D先进封装技术的低温工艺特殊需求而设计,能够在50~200°C的低温温度区间内实现高均匀性、高质量、高可靠性的薄膜沉积效果。[3] 公司产品线覆盖泛半导体薄膜沉积各品类 公司现有的ITomic系列ALD系统、MW批量式沉积系统、ITronix CVD系统等产品能够对逻辑芯片、存储芯片、化合物半导体、新型显示(硅基OLED)中的薄膜沉积应用实现较为全面的覆盖,公司目前产品已经覆盖HfO₂、Al₂O3、ZrO₂、TiO₂、La₂O3、ZnO、SiO₂、TiN、TiAl、TaN、AlN、SiN、SiON、SiCN、无定形碳、SiGe等多种薄膜材料。[5] 看好公司在ALD和PECVD领域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在ALD领域,微导纳米的工艺覆盖率约为70%至80%,在国内ALD设备市场占据龙头地位;在PECVD领域,公司专注于高温硬掩模工艺(AHM),占比达到20%。[6] 财务预测与估值 根据报告,预计微导纳米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3/8.3/9.2亿元,当前股价对应动态PE分别为17/13/12倍。[7]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公司发布新产品的公告
2024-07-16 16:06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在CIPA 2024上发布“先进封装低温薄膜应用解决方案”[2] - 方案含iTronix LTP等多款自研低温薄膜沉积设备[3] - 新产品未规模化销售,存在多种风险[6]
微导纳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7-11 18:17
股份回购 - 2024年2月27日决定回购,资金3000 - 6000万元,价格不超51元/股,期限不超12个月[2] - 截至2024年5月1日,累计回购803,658股[3]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4] - 以扣除回购后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0.85元(含税)[5] - 总股本457,678,129股,扣减后拟派现38,834,330.04元(含税)[5] 除权除息 - 2024年6月17日收盘价29.26元/股,虚拟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29.17515元/股[6] - 实际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29.175元/股,影响约0.0005%[6][7] 合规情况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合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8]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11 18:17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5月22日经股东大会通过[3]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5元,不送股不转增[5][6] - 以456,874,471股为基数,拟派现金红利38,834,330.04元,占2023年净利润14.36%[6]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7日,除权(息)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7月18日[2][9] 股本变化 - 2024年6月5日公司总股本由454,455,359股增至457,678,129股[6] 红利相关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约0.08485元/股[7] -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0.08485元/股[8] 税收政策 - 持股超1年自然人股东和基金暂免个税,1年以内暂不扣缴[11] - QFII和“沪股通”股东按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0765元[12][13] - 其他法人及机构投资者不代扣,税前每股0.085元[13]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2024-06-17 18:34
业绩总结 - 2023年拟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5元(含税),总额调为38,834,330.04元(含税)[2] - 派发现金红利占2023年净利润比例从14.26%调至14.36%[3][5] 其他新策略 - 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新增3,222,770股[2] 数据更新 - 公司总股本增至457,678,129股,扣减回购后股本为456,874,471股[2]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4 18:18
会议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14日在无锡公司会议室召开[5]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21人,表决权52,067,451,占比11.3964%[3]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股份总数456,874,471股[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债条件的议案》审议通过[7] - 各发行相关议案同意票数52,066,951,比例99.9990%[6][9][10][11][12][13][14] - 多项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52,066,951,占比99.9990%[15][16][17][18][19][20] - 《投保董监高责任险议案》同意票数22,842,462,占比99.9969%[21] - 5%以下股东多项议案同意票数22,842,662,占比99.9978%[22] 其他信息 - 见证律所德恒上海,律师刘璐、王金波[25] - 律师见证结论为股东大会合法有效[25] - 公告由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15日发布[29]
微导纳米: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
2024-06-14 18:17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见证法律意见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楼 电话:021-55989888 传真:021-55989898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240040-00002 号 致: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刘璐律师、王金波律师(以下合称"本所 承办律师")出席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下午14点00分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 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进行见证并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所承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