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

搜索文档
希荻微:希荻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7 21:06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23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形成的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
希荻微:希荻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03-07 21:06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希荻微 证券代码:688173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本公司 ...
希荻微: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07 21:06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公司/希荻微 | 指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东希 | | --- | --- | --- | | | | 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股票激励计划 | 指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 2024 | | (草案)》 | | 励计划(草案)》 | | |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根据《希荻微电子 | | 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 | | | 案)》实施的股权激励 | | 《考核办法》 | 指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 2024 | | | |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之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技术 | | | | (业务)骨干人员 | | 股票期权 | 指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 | | ...
希荻微:希荻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3-07 21:06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 见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 ...
希荻微:希荻微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3-04 20:26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21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3 月 1 日、3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 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戴祖渝、TAO HAI、唐娅以及一致行动人 佛山市迅禾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 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不存在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 ...
希荻微:《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2024-03-04 20:24
3、在 2024 年 2 月 29 日、3 月 1 日、3 月 4 日,本人/本企业不存在买卖贵 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询证函》的回函 致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 证函》已收悉,现就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1、截至目前,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 2、截至目前,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处于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 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024 年 3 月 4 日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戴祖渝、TAO HAI、唐娅、佛山市迅禾企业 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希荻微:希荻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2-29 18:42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20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该用 途下回购的股份未来拟出售。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8.53 元/股(含本数),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 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
希荻微(68817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4-02-26 00:00
财务状况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6,470,343.75元,同比下降16.1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70,953.58元,同比下降830.6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不适用,同比下降至-243,034,726.68元[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87元,同比下降824.69%[5] - 总资产为2,063,812,234.61元,同比增长6.02%[5]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207,038.03元[6]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5,909,935.80元[7] 公司股东情况 -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914股,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为0股[17]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戴祖渝持股93,790股,占比22.9%;唐娅持股58,864股,占比14.3%;重庆唯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7,878股,占比9.26%[17]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重庆唯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37,878,116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比最高[18] 公司资产情况 - 2023年9月30日,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货币资金为822,275,593.84元,较2022年12月增长了约25%[21] - 2023年9月30日,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06,836,671.23元,较2022年12月增长了约33%[21] - 2023年9月30日,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107,355,834.89元,较2022年12月增长了约210%[21] - 2023年9月30日,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存货为236,761,665.66元,较2022年12月增长了约27%[21] - 2023年9月30日,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合计为320,731,720.20元,较2022年12月增长了约143%[22] 公司财务活动 - 公司实收资本(或股本)为409,150,567.00元,较2022年同期的405,307,014.00元有所增加[23]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61,193,823.08元,较2022年同期的468,845,741.93元有所下降[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407,383,702.62元,较2022年同期的434,978,881.20元有所增加[24]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27,817,003.81元,较2022年同期的19,398,240.54元有所增加[24]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为59,486,082.94元,较2022年同期的55,774,434.08元有所增加[24]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78,146,911.59元,较2022年同期的147,682,099.55元有所增加[24]
希荻微(688173)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4-02-26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代码为688173,公司简称为希荻微[1] - 公司网址为https://www.halomicro.cn[16] - 公司股票种类为A股,股票上市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为希荻微,股票代码为688173[17] 业绩总结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亿元[8] - 公司的营业收入在中国市场取得了显著增长[110] - 2023年上半年度报告中,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政府补助、资金占用费、投资收益等,总计金额为125,365,351.56元[20][21][22] - 公司在2023年2月9日与NVTS及其子公司Navitas签署协议,将持有合资公司A全部股份转让,并授权对方使用相关技术,交易产生的损益共计138,490,885.82元[21]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合计收入为704,974,914.33,净利润为114,451,004.79[43] 财务状况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84,920,823.79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65%[17]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224,444,872.32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28%[17]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98元/股,同比增长71.93%[18] - 本报告期稀释每股收益为0.093元/股,同比增长75.47%[18] 研发投入 -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1.76%,较上年同期增加61.35个百分点[18] - 本期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为2个,获得数为12个,累计申请数为101个,获得数为54个[38] 市场趋势 - 全球模拟芯片市场规模由2015年至2021年增长至741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59%[26] - 2022年,全球模拟芯片市场规模为895亿美元,约占全球芯片市场规模的18.7%[26] - 中国模拟芯片市场规模在全球范围占比达50%以上,为全球最主要的模拟芯片消费市场[26] 技术研发 -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及信号链芯片供应商之一,拥有具备国际化背景的行业高端研发及管理团队[28] - 公司产品在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得到了高通(Qualcomm)、联发科(MTK)等主芯片平台厂商的认可,并广泛应用于多款移动智能终端设备[28] 风险提示 - 公司面临技术人才储备不足及高端人才流失的风险、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的风险、以及核心技术泄密风险[57] - 公司产品质量不达标或上游产品生产出现质量及可靠性问题可能影响公司产品供应、客户合作关系及市场形象[64] - 公司规模扩大在产品设计、市场营销、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规范等层面将对公司管理层素质及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66]
希荻微:希荻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2024-02-25 17:38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18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 影响 2023 年半年度和 2023 年第三季度的当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有关项目,不影响当期利润,不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 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更正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 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 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2023 年公司新增产品线音圈马达驱动芯片业务,尽管公 司拥有音圈马达驱动芯片相关专利及技术在大中华区的独占使用权,并负有向 客户提供产品和技术支持的首要责任,是销售合同的主要履约人,但考虑到在 产品流转过程中,系由供应商直接将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