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68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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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688191)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29 17:30
利润分配 - 股权登记日为2025/6/5,除权(息)日等为2025/6/6[4] - 以总股本155,470,047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5元,共派现77,735,023.5元[8] - 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9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31,650,370股[8] 税负情况 - 不同股东持股时间及类型对应不同税负[13][14][15] 业绩数据 - 实施送转股后,2024年度每股收益摊薄为0.22元[19]
智洋创新: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5-27 17:14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6月5日15点在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2号综合楼会议室召开 [5]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5] - 会议将审议《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事项 [6] 独立董事变更 - 现任独立董事芮鹏和肖海龙因连续任职即将满6年申请辞职 但将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就任 [6][7] - 提名李奇凤(会计专业人士)和漆彤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 - 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后将调整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9] 候选人背景 - 李奇凤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师 注册会计师 曾任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10] - 漆彤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曾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 [10][11] - 两位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与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无关联关系 [10][11]
智洋创新(688191)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5-27 17:00
股东大会信息 - 智洋创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5日15点在山东淄博召开[9]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 人事变动 - 独立董事芮鹏、肖海龙申请辞职,辞职报告在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后生效[12] - 董事会提名李奇凤、漆彤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3] 委员会调整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调整成员[14][15]
智洋创新: 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18:16
现金分红调整 - 公司维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变,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调整后现金分红总额为77,735,023.5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1.42% [1][5]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前三季度已分配部分)为93,148,378.2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0.46% [5] - 调整原因是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增加1,336,500股,总股本从154,133,547股增至155,470,047股 [1][3]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 - 公司维持每10股转增4.9股的比例不变,调整后转增股份总数从75,525,438股增至76,180,323股 [1][5] -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55,470,047股增至231,650,370股(最终以登记结算结果为准) [5] - 转增方案调整与现金分红调整同步进行,均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总股本变动 [1][3] 调整背景及依据 -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新增1,336,500股于5月16日上市流通 [1][3] - 调整依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转增方案,保持每股分配金额和转增比例不变 [1][4] - 原方案以2025年4月26日总股本154,133,547股为基准计算,调整后以155,470,047股为基准 [2][5]
智洋创新(688191) - 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2025-05-22 17:45
分红转增 - 2024年度拟每10股派现金红利5元,派现总额调至77,735,023.50元[3] - 2024年度拟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9股,转增股本调至76,180,323股[3] 股本变动 - 2025年5月完成股份登记,总股本增至155,470,047股[3] 占比情况 - 调整后派现占2024年净利润151.42%[8] - 调整后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占净利润220.46%[9] - 调整后现金分红等占净利润181.45%,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34.33%[9]
智洋创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24
公司治理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奇凤女士和漆彤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确认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也未受过相关处罚或惩戒 [1]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候选人李奇凤女士和漆彤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2] - 候选人目前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承诺在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2] - 提名委员会同意将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
智洋创新: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12
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会议通知通过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肖海龙、芮鹏以通讯方式参会[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原独立董事芮鹏、肖海龙因连续任职满六年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1][2] - 董事会提名李奇凤、漆彤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 - 审计委员会调整后成员为李奇凤(主任委员)、赵砚青、漆彤,原成员芮鹏(主任委员)、赵砚青、肖海龙卸任[2] - 提名委员会调整后成员为谭博学(主任委员)、聂树刚、漆彤,原成员肖海龙卸任[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后成员为漆彤(主任委员)、陈晓娟、李奇凤,原成员肖海龙(主任委员)、陈晓娟、芮鹏卸任[2] 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 - 董事会聘任谢嘉乐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其已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3] -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张万征、战新刚、徐学来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新增认定胡志坤、雷翔、孙英良、方亮,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共6名[4] - 原核心技术人员张万征、战新刚、徐学来仍留任公司,调整不影响公司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4] 其他审议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未披露[5] - 公司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5]
智洋创新(68819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5-20 18: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5日15点在山东淄博召开[3] - 网络投票6月5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3][5] - 审议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应选2人[5] 时间相关 - 议案2025年5月21日披露,股权登记日5月29日[5][11] - 会议登记6月4日9:00 - 11:00、14:00 - 17:00[14] 投票相关 - 股东一股对应与应选董监相等投票数,如100股应选10董有1000票[22] - 某投资者100股,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有500、200、200票表决权[22] - 500票可集中或任意组合分散投给董事候选人[23]
智洋创新(688191)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0 18:45
人事变动 - 独立董事芮鹏、肖海龙辞职,提名李奇凤、漆彤为候选人[3][4] - 聘任谢嘉乐为董事会秘书[6] -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新增4人,共6名[8] 会议相关 - 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拟由李奇凤任主任委员[5] - 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9] - 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0]
智洋创新(6881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5-05-20 18:32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但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候选人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 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 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李奇凤女士、漆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奇凤女士、漆彤先生的个人 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