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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医药(68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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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12-24 17: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提案相关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规则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有规定,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主持规则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按规定推举主持人员[18][19] 表决权限制 - 违规买入超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选举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1] 表决结果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1]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等应说明情况[41][4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23] 提案实施 - 派现等提案应在2个月内实施,特殊情况可调整[24]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并次日公告[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5] 决议执行 - 董事会组织执行,管理层承办,总经理和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27] 规则施行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29] 规则修改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批准后生效[30]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12-24 17:46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的信 息安全,规范公司及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 的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以下简称"《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 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 行办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 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和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 下简称"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 交易。本制度适 ...
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2025-12-24 17:46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 (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上海证券交 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迪 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 ...
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草案)
2025-12-24 17:4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 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其他相关 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机构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对有关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
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5-12-24 17:46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H股上市后适用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由迪哲(江苏) 医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依法在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91320214MA1T6H5736。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4,000.01 万股,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在香港发 行【】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 股")。前述 ...
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12-24 17:46
董事会议事规则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迪 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办公室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每年应当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办公室 应当于定期会议召开 14 日前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 邮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 ...
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内部审计制度(草案)
2025-12-24 17:46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 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 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来 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 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 公司、驻外办事处等现有的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部门或企 业。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部作 ...
迪哲医药(68819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12-24 17:45
本人王天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迪哲(江 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 ...
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2025-12-24 17:45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第一章 目 的 第二章 范 围 第三条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全职雇员。 第三章 指导原则 第四章 招聘实践及可计量目标 1 第一条 为加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的 全面性、代表性和创新性,建设多元化与包容性的工作文化,助力公司实 现可持续发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 修订)(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中国香港及其他运营地区 其他适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公司《雇员多元化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 第二条 公司致力于营造一个尊重多元化背景的工作环境,使雇员感到被重视,并 将多样化的观点和经验视为业务发展的重要资产。 1、多元化构成:性别、年龄、国籍、文化背景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 能、地区和行业经验、种族、才干、独立性、知识及服务年期等; 第四条 公司努力遵守与平等、非歧视及多元化相关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并强调 在性别、年龄、种族、宗教或其他受法律保护的特征方面对所有雇员公平 对待。 第五条 公司鼓励雇员之间的相互尊重与理解,并努力创造一个尊重个 ...
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2025-12-24 17:45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第二章 愿景 第二条 公司明白并深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改善其表现质素裨益良多。公司亦 会尽力确保董事会成员并非全属单一性别,并将借着甄别及推举适当董 事人选时的机会,适当地逐步提高女性董事的比例,以确保董事会性别 多元化取得适当平衡。 第三章 政策声明 第四章 可计量目标 第五条 公司致力挑选最佳人选作为董事会成员,并以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 甄选人选,包括但不限于人才、技能、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 种族、专业经验、独立性、知识及服务年期。以上考量点均为实行本政 策的可计量目标。其他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 第三条 为达致可持续及均衡的发展,公司视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其达 致策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 第四条 所有董事会的任命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合适条件充 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董事会辖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根据候选人的才能及其将为董事会带来的贡 献,并计及公司本身的业务模式及不时的具体需求物色及推荐具备合适 资格可担任董事会成员的人选并在甄选董事会成员人选时充分考虑本政 策。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