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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华内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3-12-22 16: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华内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580.00 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 2024 年度发 生的 ...
澳华内镜: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2 16:11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
澳华内镜: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6:11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3-064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康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 ...
澳华内镜: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2 16:11
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98 号永丰国际广场 17 楼 邮编 P.C:200030 17/F, Silver Tower, Yongfeng Plaza, 98 South Wanping Rd, Xuhui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Tel: 021-3377 0101 Fax: 021-3377 0109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澳华内镜")的委托,作为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 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以下简称"本次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澳华内镜: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2-22 16:08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 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 ...
澳华内镜: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3-12-22 16:08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3-066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8,000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66人;预留授予8人。 (5)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 | --- |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3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 30% | | | 日起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 30% ...
澳华内镜: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3-12-22 16:08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3-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 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 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预 ...
澳华内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2-22 16: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上海澳 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澳华内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对澳华内镜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9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 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 22.50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1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097.2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917.8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 ...
澳华内镜: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21:10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 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规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在证券监 管部门备案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
澳华内镜: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21:10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