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技术(68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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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泉物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11-11 16:18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 - 2024年10月31日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3] - 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1日公示拟激励对象[3] - 2024年11月12日发布公告[7] 激励对象条件 - 激励对象需无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情形[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董等特定人员[6] 审核结果 - 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3]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条件[6]
鸿泉物联(688288) -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11月)
2024-11-06 17:24
业务收入情况 - 前三季度乘用车业务收入占比约 10.51%,收入持续增长;传统商用车业务受行业产销量下滑影响有所下滑,三季度单季度收入同比基本持平 [1] - 前三季度控制器业务收入超 5,000 万元,同比增长超 200%,且将继续快速增长 [2] 行业产销量数据 - 2024 年 7 - 9 月,我国商用车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 10.5%和 6.6%、9.8%和 12.2%、16.8%和 23.5% [1] - 我国重卡产销量连续 4 个月同比下滑,三季度同比下降超 18% [1] - 10 月份我国重卡销售约 6.3 万辆,同比下滑 22%,环比 9 月份上涨 9% [2] 费用及利润相关 - 前三季度各项费用增长主要是因将年终奖等费用改为每季度计提,全年预计各项费用同比相对平稳或略有下降 [2] - 二季度开始加强研发费用管控,三季度单季度研发费用已呈下降趋势,未来将继续采取措施降低费用率扩大利润空间 [2] 业务发展规划 - 预期未来业绩逐步好转,争取实现商用车、乘用车、两轮车及其他车型收入体量相当,减少商用车周期波动影响,提升智能网联产品综合服务能力 [2] - 未来大力开拓控制器业务的客户和应用车型,重点耕耘乘用车业务领域,采取多种策略突破市场 [2][3] 应收账款及减值准备 - 因商业模式和行业特性,公司客户账期长,形成较多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前三季度已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催收力度,未来将继续评估增强催收力度并考虑票据贴现 [2] - 前三季度因部分客户存在重整风险,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1,266.25 万元,具体金额待审计确定,收回情况存在多种可能性 [3]
鸿泉物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10-30 18:37
| | | | | 授予限制 | 占授予限 | 占本激励 | | --- | --- | --- | --- | --- | --- | --- | | | | | | 性股票数 | 制性股票 | 计划公告 | | 姓名 职务 | 国籍 | | | 量 | 总数的比 | 日股本总 | | | | | | (万股) | 例 | 额的比例 | |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 | | | 130.00 | 86.67% | 1.29% | | 1、激励对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严 智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 8.00 | 5.33% | 0.08% | | 上海成生员工 | | | | | | | | 2、其他激励对象 | | | | |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北京域博 | | | 3 人) | 80.00 | 53.33% | 0.79%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上海成生 | | | 8 人) | 42.00 | 28.00% | 0.42% | |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 | | | 20.00 | 13.33% | ...
鸿泉物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10-30 18:37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鼓 励全资子公司北京域博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积极开拓汽车控制器业务,推动控 制器业务快速增长;鼓励全资子公司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持续拓展软件平台开 发业务和实施的城市,保持业务的长期稳定增长,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全资 子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 ...
鸿泉物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10-30 18:37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 ...
鸿泉物联:上海信公轶禾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0-30 18:34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上海信公轶禾担任鸿泉物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独立财务顾问[4] - 激励计划由薪酬委员会拟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5] - 激励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等[9]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9][18] 股票授予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49%[17] - 首次授予130.00万股,占总股本1.29%,占授予权益总额86.67%;预留20.00万股,占总股本0.20%,占授予权益总额13.33%[17] - 北京域博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8.57元/股,首次授予数量80.00万股;上海成生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10.00元/股,首次授予数量50.00万股[26]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21] - 若预留部分2024年授予完成,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2025年授予完成,分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21][22]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控制器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4.20%[25] - 北京域博2025 - 2027年有不同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36] - 若预留部分2025年授予完成,2026年有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37] - 上海成生2025 - 2027年有不同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38]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34]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四档,归属比例不同[4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数量计算方式[41] - 激励计划实施尚需鸿泉物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1]
鸿泉物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0-30 18:34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第 1 页 共 36 页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 源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公司或本公司)向 激励对 ...
鸿泉物联: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8:34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4-044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进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以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进行结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 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有利于公司发展和符合公司利益的,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
鸿泉物联: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30 18: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643,920元[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5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643,920股的1.49%[13][18] - 首次授予130万股,约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29%,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6.67%[18] - 预留20万股,约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2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3.33%[18]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2人,占2024年9月30日员工总数600人的2%[1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2]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23] - 若预留部分2025年授予完成,分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24]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业绩情况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控制器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4.20%[26] 授予价格 - 北京域博激励对象3人,授予价格8.57元/股,首次授予数量80.00万股[26] - 上海成生激励对象授予价格10元/股[27] -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17.12元/股,授予价格为其50.05%、58.40%[27] -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6.46元/股,授予价格为其52.08%、60.77%[27] -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4.81元/股,授予价格为其57.86%、67.52%[28] -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24元/股,授予价格为其56.23%、65.62%[28] 业绩目标 - 北京域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5年第一个归属期,业绩目标A:营收1.2亿且净利润1000万以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34] - 北京域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6年第二个归属期,业绩目标A:营收2亿且净利润2000万以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34] - 北京域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7年第三个归属期,业绩目标A:营收2.5亿且净利润2500万以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34] - 若预留部分2025年授予完成,2026年第一个归属期业绩目标A:营收2亿且净利润2000万以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35] - 若预留部分2025年授予完成,2027年第二个归属期业绩目标A:营收2.5亿且净利润2500万以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36] - 上海成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5年第一个归属期,业绩目标A:营收4300万且净利润500万以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37] - 上海成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6年第二个归属期,业绩目标A:营收4600万且净利润750万以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37] - 上海成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7年第三个归属期,业绩目标A:营收5000万且净利润1000万以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37] 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A、B、C、D四档,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0%[38]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38] 会议审议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4]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出具核查意见[45]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6] - 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7]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52]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52]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41] - 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表决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51] -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50]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54] - 《激励计划(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54]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尚需履行后续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54] - 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54]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及其关联方,董事无需回避[54] - 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54] - 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54]
鸿泉物联: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10-30 18:34
股权激励投票征集 - 独立董事冯远静征集投票权,时间为2024年11月14 - 17日[3][5][9] - 征集对象为11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册并办登记手续股东[9] - 需征集议案含激励计划草案等三项[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11月18日14时,网络投票同日[7] - 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草案等三项议案[16] 委托投票要求 - 股东按要求填委托书并在征集期送达指定地址[9][10] - 授权委托需满足条件,明示撤销则失效[11][12] - 应明确投票指示,形式审核合规则有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