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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泉物联(68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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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泉物联: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
2024-09-06 17: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的通 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425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获准吸 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吸收合并之后东方投行解散。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方投行变更为东方证券。本次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主体变更事项不属于公司更换持续督导机构事项。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 东方证券已于近日自证监会取得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 务范围含"证券承销与保荐"。东方证券与东方投行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 监会批复及相关要求推进实施吸收合并工作,自2024年9 ...
鸿泉物联: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8:58
监事会组成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4] 选举与任期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14] 会议召开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16] - 4种情况监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6]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办公室或主席收到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发通知[17]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办公室应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20] 会议举行 - 监事会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一名监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监事的委托[24] 决议形成 - 监事会形成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2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表决具体票数[28] - 监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9] 决议公告与执行 - 监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31] - 监事会办公室应主动掌握决议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31]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3]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3] - 规则与国家日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改[33]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4] - 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34] 其他信息 - 文档时间为二〇二四年八月[35] - 公司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5]
鸿泉物联: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8:58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8 月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恶意收购 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
鸿泉物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8:5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6名其他董事,独立董事3人[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7] 交易审议 - 应由董事会审议的交易需满足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条件[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批准[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8] 担保审议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且不少于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审议同意[10] 日常经营交易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 董事长选举罢免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2] 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董事不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的自然人[15] 董事履职与辞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该情况发生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9]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因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20]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0]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2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3] - 董事长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4]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26]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变更通知[2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9]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32]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2]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3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7] -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超过”“不足”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鸿泉物联: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29 18:54
业绩说明会信息 - 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6日举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3] - 会议时间为9月6日上午9:00 - 10:00[4] - 会议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4] 投资者参与信息 - 投资者可于8月30日至9月5日16:00前预提问[4] - 9月6日上午9:00 - 10:00可在线参与[6] 参会及联系信息 - 参会人员含董事长等[5] - 联系人章旭健,联系电话0571 - 89775590等[7]
鸿泉物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8:54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 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 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 对外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
鸿泉物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8-29 18:54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4-030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 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 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 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于2024年8 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 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 ...
鸿泉物联: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9 18:54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3票同意[3]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3票同意[4]
鸿泉物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8:54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
鸿泉物联: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4-08-29 18:54
业绩数据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2.44亿元,同比增长42.56%[1] - 2024年上半年智能网联产品收入1.56亿元,同比增长28.80%[1] - 2024年上半年智能座舱产品收入2464.74万元,同比增长174.17%[1] - 2024年上半年控制器产品收入2721.20万元,同比增长204.20%[1] - 2024年上半年乘用车整体业务收入占比超8%[5] - 2024年上半年控制器业务收入实现两倍以上增长[9]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各类终端产品销量约为50万套,较上年同期增长约66%[14]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5.61%,剔除新会计准则影响后同比上升[15] -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亏23.34%[19] 研发情况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获授发明专利10项,累计获得各类知识产权399项[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391人,占总人数比重达63.47%[8] - 2024年上半年研发费用投入7388.53万元,同比增长21.61%,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0.34%[8] 财务状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99亿元[12]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约为8266.53万元,较上年度末的1.03亿元明显下降[13] 公司管理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内部培训156场,外部培训6场[17]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230216股,占总股本100343920股的比例为1.2260%,使用资金总额为20014377.52元[18] - 公司上市以来实施现金分红累计6500万元[18] - 2024年上半年公司修订6项内部管理制度[21] - 公司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措施,增加与独立董事沟通频次等[22] - 公司将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内部决策流程融合,拓展其知情权与监督权[22] - 2024年初公司为高管制定与经营情况挂钩的薪酬政策,各高管签署《目标责任书》[23] 投资者关系 - 公司近两年每年在年度报告中增加“董事长至投资者信”,获投资者好评[25]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加强与资本市场主动沟通交流[26]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组织常态化业绩说明会,完成机构现场调研12场[26]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参加券商策略会5场,回答上证e互动平台问题21个[26] 未来展望 - 未来公司将聚焦主营业务,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义务[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