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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18 19:48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非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比0.1%以上(非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比1%以上(非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报告[14]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低于30万(自然人)或300万且占比0.1%以下(法人)由总经理审议[15][1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按累计额适用规定[16] - 关联交易按12个月累计计算金额[17]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19]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9] - 部分交易免予审议披露[20] 关联交易审批流程 - 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27] 关联交易协议与定价 - 关联交易签书面协议明确政策,条款变更重新审批[22]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原则和方法[23][24]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菲沃泰(68837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频)
2025-04-18 19:48
会议与决策 - 2024年董事会应参加9次,亲自出席9次[5] - 2024年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6] - 2024年多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12][17] 激励计划 - 2024年多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相关议案[22]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并加强与经营管理层沟通[24]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18 19:48
募投项目实施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2]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2] 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开立或注销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3]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5]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得超总额30%[15]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仅变更实施地点可免部分程序但需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0][21] -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21] - 拟变更募投项目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多项内容[22][23] - 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多项内容[22][23] 信息披露与核查 - 董事会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在提交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5]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度报告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随公司年度报告披露[25]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18 19:48
投资者关系活动形式 - 公司网站、电话咨询、分析师会议等[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6]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7]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10] - 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官网开设专栏[11] 会议召开要求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3] 管理机构职责 - 董事会制定制度和检查落实情况[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处理具体事务[17]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情况[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20] 信息披露与审核 -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披露[10]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发布[22] - 主动采访媒体资料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4] 其他管理要求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24] - 建立档案制度记录活动情况[25] - 活动后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记录[27]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8 19: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在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6]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与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2] - 公司在特定情况修改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2] - 本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9: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专业全职经验[8]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11] - 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6] - 获选后30日公司报送声明承诺文件并更新资料[1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7]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9]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2]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特定事项需审议[2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9]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5]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5]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9]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4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9]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18 19:48
担保审批 - 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且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5] - 对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5]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及时披露[9]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担保情况及执行办法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1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应及时披露[13]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16]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应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其他规定 - 被担保债务展期并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程序[14] - 公司应建立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和登记明确审批权限[14] - 董事会每年度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14]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6]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控股子公司适用相关规定[18] - 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依照有关规定执行[18] - 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18]
菲沃泰(68837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8 19:25
会计政策变更 - 2025年4月19日公告公司依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审议[3][8] - 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等执行[4][5] - 变更不影响财务、经营、现金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6]
菲沃泰(688371) -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2025-04-18 19:25
董监高责任险安排 - 公司拟为董监高买责任险,被保险人是全体董监高[2] - 责任限额不超5000万元/年,保费不超30万元/年[2] -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2] 审议流程 - 2025年4月17日开会审议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 - 监事会同意提交,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2][3]
菲沃泰(688371)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19:25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竹民、童越、周频独立性[1] - 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情形,履职尽责符合要求[1] 文件日期 - 董事会文件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