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科技(68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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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科技: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6 16:34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 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3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
钜泉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16:34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等保存不少于10年[1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钜泉科技: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6:34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 1-3 月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符合企 业实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已提前 1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俊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 ...
钜泉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16:34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独董担任的委员中经二分之一多数委员选 举产生。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以货币形式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
钜泉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4-26 16:34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 ...
钜泉科技: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6:34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已提前 10 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 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士聪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 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1-3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1-3 月营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
钜泉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4-26 16:34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依据《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滥用职权为自 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 ...
钜泉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6 16:34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9]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0] 资金使用审议与公告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2][13]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得超12个月,到期归还专户并公告[13] 超募资金使用限制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累计不超总额30%[14]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5] 银行对账单 -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置换事项报告 - 置换自筹资金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2] 账户备案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报本所备案并公告[12] 募投项目变更审批 - 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获保荐机构、监事会同意[21] 实施地点变更 - 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项目变更公告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4] 项目转让或置换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交易所并公告[2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0]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资金鉴证报告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2] 监事会监督 - 监事会有权检查、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8] 现场调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9] 违规处罚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制度,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将处罚[30]
钜泉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4-26 16:34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公司透明度,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钜 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三条 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 披露前,应当将内幕信息知情人 ...
钜泉科技: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4-04-17 15:36
现金管理 - 2023年4月27日拟用不超125,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 - 2024年3月21日拟用不超120,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2024.4.27 - 2025.4.26[2] 账户管理 - 近日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户行江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7] - 产品到期无购买计划时注销专户,账户用于闲置募资理财结算[4] 监督与收益 - 按规定办理业务,分析跟踪产品,独董和监事会监督资金使用[5] - 使用闲置募资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效率、增加收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