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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路维光电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8-21 19:16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年8月 1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1 19:16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 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 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每届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 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1 19:16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 5035 号华润前海大厦 A 座 9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9 日 至 2024 年 9 月 9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新增、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8-21 19:1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1] - 本次章程修订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17] 财务资助与股份转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违法等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 - 股东需依认购股份和方式缴纳股金,除规定情形外不得退股[4] - 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等利益,否则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4] 股东大会职权 - 股东大会有权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4] -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4] - 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4] - 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等作出决议[4]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4] 股东大会授权与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5]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2/3等三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5] 股东大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董事任职资格与职责 - 有特定犯罪等四种情形不得担任董事[22] - 董事选举时个人因债务失信被执行则无效[9] - 董事应避免利益冲突,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需报告并经决议通过[9] 董事会职权与会议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内容[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 监事会职权与会议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2][13] -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报告审核,对董事等履职行为监督等[1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4]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1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15] 制度制定与修订 -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19]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2024-08-14 17:56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7月29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2日、2024年7 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 ...
路维光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8-09 16:16
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维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2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 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6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600股,并于2022年8 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133,333,600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4,871,3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462,274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08-09 16:16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 24 月);股票认购方式为 网下,上市股数为 2,312,599 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 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312,599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因 2024 年 8 月 17 日为非 交易日故顺延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项 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 限售期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5 18:36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肖青女士召集和主持,持有 人应参会78人,实际参会78人,代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8,783,967.90份, 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一、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83,967.9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2 17:14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2/16,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 | | --- | --- | | | 事长、总裁杜武兵先生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3/12/15~2024/12/14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0,000 元~80,000,000 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 |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891,300 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98%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0,658,051.32 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1.960 元/股~30.741 元/股 | 上述回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7-31 19:06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30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979,69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93,333,720股的 0.51%。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7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 为18.19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979,69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