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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曲选辉)
2024-04-26 20:03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曲选辉) 本人作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的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曲选辉先生,男,1960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 学位,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 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有研粉材独 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未直接或 ...
有研粉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4-26 20:03
融资发行 - 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股数不超总股本30%[2]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均现金认购[4] - 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5] 股票限制 - 发行股票6个月或18个月内不得转让[6] 其他安排 - 发行股票将在科创板上市,滚存利润新老股东按比例共享[9][10] - 决议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相关事宜[11][12][13] - 董事会决定是否及何时启动发行程序[15]
有研粉材(68845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20:03
财务业绩 - 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119,337.29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099,691.28元[5] -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7.61%,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5]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681,010,298.0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8%[14]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119,337.2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59%[14]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7,540.9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6.01%[14]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53元,较上年同期持平[15]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89%,较上年同期下降0.18个百分点[15]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94%,较上年同期增加0.65个百分点[15]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674,307,818.43元,较第三季度下降9.01%[16] - 公司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10,065,196.07元,政府补助为29,665,031.90元[17]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31,156,191.92元,其中所得税影响额为4,377,414.74元[18] 产品与市场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微电子锡基焊粉末料和3D打印粉体材料等,广泛应用于汽车、高铁、机械、航空、航天、化工、电子信息等领域,销售模式为以直销为主、少量买断式经销为辅[25] - 公司通过采购铜、锡、银、镍等金属原材料,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粉末产品,快速响应终端客户需求,实现业务收入,获取合理利润;实施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26] -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锡、银、镍等,与战略供应商签订年度战略采购协议,拥有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生产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储备”的模式组织精益生产,生产环节处于有色金属产业链中深加工位置[28] 技术创新 - 公司研发了多种性能优异的有色金属粉体材料产品,技术和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33] - 公司在工艺端着力提升生产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33] - 公司积极开拓新产品新方向,不断拓展金属粉体材料的应用领域[33] - 公司在数字化、智能化制造领域加大投入,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产品和产业优势[36] - 公司掌握了多项有色金属粉体材料制备和应用相关的核心技术,技术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7] 公司治理 -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108] - 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履职尽责义务,保护中小股东利益[108] -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110] -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等议案[110] 社会责任 - 公司通过工艺优化、技术改造如热风炉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燃气能源消耗,年发电量为280余万度,相当于植树10余万棵,对节能减排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做出贡献[163] - 公司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促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164] - 公司采取工艺改进、降低能源消耗;加大光伏运行维保力度,使用清洁能源;优化车辆使用方式采用公共交通或使用清洁能源车辆,降低直接或者间接碳排放量[167]
有研粉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20:03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5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0.62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18,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664,220.14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83,935,779.86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全部到位,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
有研粉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20:03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研粉材)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 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 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 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有研粉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郭华)
2024-04-26 20:03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郭华) 本人作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的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郭华,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 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律师执业资格。1992 年12月到 2006年7月任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负责 民商案件审判。2006年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诉讼学、金融学教授、博 士生导师,诉讼法学、金融学博士后合作导师,法学院学术委员会、 学位委员会委员。现任国合通用测试评价认证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12月至今任有研粉材独立董事。 ( ...
有研粉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20:0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1年3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每股10.62元,募资3.186亿元,净额2.8393577986亿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730659714亿元,投入项目2.0189937069亿元,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1367.21028万元[2] -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8216.999296万元,投入项目8200.489862万元,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294.38832万元,余额9760.956286万元[3] 专户余额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各专户余额分别为20.54元、68.029551万元、5.773653万元、423.440441万元、181.872921万元、11.3825万元(泰铢账户折合)[7] 资金置换情况 - 2021年4月28日,公司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69.845062万元,其中项目投入2376.76393万元,发行费用493.081132万元[9] - 2021年5月24日,公司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金额2869.845062万元[10] 现金管理情况 - 2023年4月20日,公司同意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多笔现金管理投资,如招商银行大额存单、第一创业证券收益凭证等,涉及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5000万元、2000万元等,预期收益率有3.30%、3.65%、3.36%、2.60%等[14] - 公司购买第一创业证券收益凭证,投资2000万元,预期收益率3.20%[15] - 公司购买华夏银行七天通知存款,投资1000万元,预期收益率2.00%[15] 项目投入情况 - 有研粉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8686.657986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040.989025万元,进度27.39%[26] - 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亿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9598.272631万元,进度95.98%,2023年7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实现效益606.078万元[26] - 泰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9706.92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8550.675413万元,进度92.31%[26]
有研粉材: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2024-04-26 20:03
董责险购买计划 - 公司拟为自身及董监高买责任保险[1] - 赔偿限额不超2000万元/年,保费不超10万元/年[1] - 保险期限12个月,需股东大会审议[1] 决策进展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1] - 监事会同意购买该责任保险[2]
有研粉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20:03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按照财政部第 16 号准则解释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 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即"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新准 ...
有研粉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4-04-26 20:03
2024 年 4 月 25 日 1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并经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公司独立 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有研粉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的自 查材料,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赵贺春、郭华、曲选辉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 意见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