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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9 19:54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 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 会议记录的保管。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 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另行制订。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 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 1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芯朋微:世纪同仁关于芯朋微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9 19:54
C&T PARTNERS 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2020年及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苏同律证字2023第[368]号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南京 中国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元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2020年及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 2023 第[368]号 致: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 -- 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芯朋微电子股 ...
芯朋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9:5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规范运作》")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
芯朋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9 19:5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6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 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 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薛伟明、易扬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 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 票回避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
芯朋微: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邬成忠)
2023-12-19 19:54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 i 提名人无锡芯朗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邬成忠 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出任无锡芯 朗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芯朋微: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19 19:54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69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将遵循公平、 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 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 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 ...
芯朋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9:5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委员 ...
芯朋微: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9:54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2] - 除担保外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6] - 除担保外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应报告[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除担保)应报告[7]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应报告[7] - 政府补贴对损益影响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9] - 重大诉讼单笔或连续12个月累计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应报告[9]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报告[9]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应报告[10] - 对外捐赠单笔或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2%应报告[11] 报告流程与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必要时提供书面报告及材料[1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先报董事会秘书审核评估,需披露时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11] - 重大事项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1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瞒报等问题追究责任人责任[1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6] - 制度由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17]
芯朋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19 19:5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章和《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募集资 金 ...
芯朋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9:5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 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 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 验。 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