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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股份:豪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1 19:07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对 2023年 12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 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刘金科 2023年 12月 11日 36-78 李日昱 张令荣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豪森股份: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9:07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三)公司各业务环节层面。 第四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时,应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以及其他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 包括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氛 围、董事会和监事会对风险的关注和指导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 水平,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参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 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框架 第三条 公司内控制度包括以下层面的安排: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及附属公司层面; 1 大连豪森 ...
豪森股份: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9:04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 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1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审议交易与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 况和交易 ...
豪森股份: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9:04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 业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法知识;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大连豪森智能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和控制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 公司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 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第六条 总 ...
豪森股份: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9:04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的运行透明度,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豪森智 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 ...
豪森股份: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9:04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 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等情形, 按照《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 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下简称 "《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 ...
豪森股份:豪森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1 19:04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 9 号大连豪森智能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
豪森股份: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9:04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 审议后决定。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 ...
豪森股份: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9:0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候选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得超百分之一,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9] - 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候选人[9]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3] - 过往连续12个月未亲出席超半数会议不得被提名[12]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担任[10] - 近36个月受上交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等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战略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9]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随年报通知披露[3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5] - 保障同等知情权[35] - 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37]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7] 会议相关规定 - 一名董事代出席不超2名[2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职[23]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提交董事会[26]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出席[26] - 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5]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6] 其他规定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6]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42]
豪森股份: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9:04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的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持有股份在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参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下股份且在经营与决策活动中无控制性影响的公司[2] 管理部门职责 -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子公司事务归口管理职能部门[6] - 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经营活动动态跟踪与评价并指导其财务部工作[6]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业务培训及政策指导[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子公司须公开披露信息的披露工作[6] 子公司设立原则 - 子公司设立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优化资源配置等原则[8] 控股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须遵守法规并结合公司规划制定自身目标[17] - 公司财务部对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21] - 财务部门定期取得并分析控股子公司月度、季度报告[21] - 控股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资金收支预算方案须经公司同意并通过后执行[29] - 控股子公司不得将银行存款抵押、质押,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30] - 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资金等往来,避免非经营占用[22]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须事先报告公司,投资项目有决策审批程序[24] - 控股子公司应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接受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指导和监督[26] - 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上报人力资源相关信息备案[26] - 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报备重要文件[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