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智能(68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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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7:46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3] 董事薪酬管理 - 内部董事兼任高管按高管薪酬管理,外部董事不领薪酬[7][8][9] - 独立董事有津贴,可报销合理费用[10] 高管薪酬构成与管理 - 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方案和年度业绩指标[4][10][12][13] 薪酬调整与激励 - 高管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等多项因素[14] - 可设专项奖励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16][17] 责任追究 - 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形,高管不发年度绩效奖金[21] - 公司实行内部责任追究机制[22]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7:46
对外投资类型 - 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2] 决策与执行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按章程在各自权限内决策[5] - 总经理负责组织拟定对外投资计划并实施,办公室协助落实执行[5]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投资资金筹集、投放及收益管理,使用需审批[6] 审批制度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可制定年度计划[7][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10] - 低于股东会及董事会决策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决定[11]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审批规定[12] - 公司分期实施交易以交易总额为基础适用审批规定并及时披露[12]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依法收回对外投资的情况包括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18,20] - 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的情况包括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等[18,20] 财务核算与审计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19] - 公司每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定期或专项审计[19] 子公司管理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1]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真实性、合法性[21] 审计监督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内部审计监督,向审计委员会负责[21] - 投资活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授权批准制度执行、计划合法性等多方面[21] 制度适用与生效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24]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4]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7: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7:46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 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审议交易与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 况和交易对方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审慎评估相关交易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7:4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股份减持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8]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 [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4] 交易时间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份[9] 减持计划披露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12]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其他披露要求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0] - 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信息[21] - 因离婚拟分配股份应及时披露情况[14] 违规处理 - 买卖股份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处分并报监管机构,造成损失依法追责[17]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19]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7:4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3] 资金占用规定 - 占用资金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4] - 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拆借、委托贷款[6]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1][12] 关联交易流程 - 关联交易需严格执行审批和支付流程[7]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资金占用需制定清欠方案并公告[9] - 侵占资产董事会可要求赔偿、冻结股份[16] - 违规人员给予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6][18] 制度相关说明 - 冲突或未尽事宜按文件规定执行[20]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1]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2]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7:46
董事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采用累积投票制[2] - 股东选举董事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9]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表决票分别投向对应候选人[10]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16] 缺额处理规则 - 当选董事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填补缺额[16] - 当选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6] - 第二轮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6] 票数相同处理规则 - 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对其进行第二轮选举[16] - 第二轮仍不能决定,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不足三分之二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16]
豪森智能(68852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令荣)
2025-10-10 17:4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任职资格需符合多项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2][3]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4]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4] 禁止任职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任职数量与期限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超六年[6] 履职要求 - 需遵守相关要求,确保有精力履职并独立判断[10] - 任职后不符资格情形将辞去职务[10]
豪森智能(68852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文铭)
2025-10-10 17: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4]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6]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6] - 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7]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8] 相关流程及承诺 - 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9] - 承诺任职后若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11]
豪森智能(688529) - 豪森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0-10 17:45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2026年1月10日届满,提前开展换届选举[1] - 2025年10月10日召开会议提名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1] - 近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换届,第三届董事任期三年[2][3] 股东持股 - 董德熙持股21,896,395股,占比13.02%[6] - 赵方灏持股17,725,311股,占比10.54%[8] - 张继周持股17,785,989股,占比10.58%[10] - 董博持股8,930,208股,占比5.31%[11] - 杨宁持股168,902股,占比0.10%[12] - 聂莹持股77,635股,占比0.05%[13] - 王岩、陈文铭、张令荣未持股[16][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