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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7: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全体独立董 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召开专 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内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7: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大连豪森智能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和控制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五条 公司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 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0 17: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变更、解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7: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 水平,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参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 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框架 第三条 公司内控制度包括以下层面的安排: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及附属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环节层面。 第四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时,应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以及其他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 包括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氛 围、董事会对风险的关注和指导等。 1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7: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和保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 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 者对投资者决策有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事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 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 否属于本制度所称"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5-10-10 17: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刘金科 张令荣 赵方灏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王岩女士、陈文铭先生、张令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 行审议。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5 年 10 月 10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 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1、经审阅公司第三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10 17:46
(二)公司各部门/事业部、所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充分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重大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三)持有公司 5%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0 17: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且其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 第四条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 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7: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 署办公。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和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 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 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
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7: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 | |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00 万股,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Dalian Haosen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o., Ltd.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