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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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14 18:30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 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0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05 ...
威迈斯(688612)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4-14 18:15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324-5 号 致: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召 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韩雪 律师、欧阳婧娴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 ...
威迈斯: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19:34
回购方案概述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9月25日,实施期限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 [1] - 预计回购金额为5000万元至10000万元 [1] - 回购用途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和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召开董事会,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 [1] - 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5元/股调整为34.74元/股 [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已回购股份2,016,470股,占总股本比例0.4790% [2] - 累计已回购金额51,686,986.98元 [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21.67元/股至30.39元/股 [2] 信息披露 - 公司已按规定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等文件 [1] - 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威迈斯: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19:34
股东减持情况 - 股东新余同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20,996,844股,占公司总股本4.99% [1] - 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419,1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 [1] - 实际减持7,041,031股,占公司总股本1.6726%,减持价格区间23.35~33.78元/股,总金额188,529,652.76元 [1] 减持计划执行结果 - 减持期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28日,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 [1] - 减持后新余同晟持股数量降至13,955,813股,持股比例降至3.3153% [1] - 减持计划未完成部分为1,378,112股,实际减持情况与披露计划一致 [1] 股东身份信息 - 新余同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或一致行动人,亦非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成员 [1] - 股东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于2024年7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
威迈斯: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3-31 19:12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5]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15-15:00[5] - 现场会议议程包括签到登记、宣布会议开始、宣读议案、股东发言提问、投票表决等环节[6][7]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威迪斯增资,用于建设"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 - 项目投资总额10,000万元,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5,565.91万元、研发费用4,160万元和预备费用274.09万元[8][9] - 项目将开发下一代深度集成多合一电驱动总成及12合1电力电子总成等产品[9] 项目必要性 - 顺应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集成化趋势,满足市场对高效能、轻量化产品的需求[9] - 增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域的技术实力,快速响应长三角客户需求[10] - 吸引专业人才提升研发实力,应对整车厂对零部件质量要求的提高[11] 项目可行性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被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鼓励类项目[11] - 公司拥有16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建立了全流程技术体系[1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741人(本科及以上占比77.46%),2024年上半年研发投入27,998.08万元同比增长42.36%[13] 子公司情况 - 上海威迪斯成立于2019年5月27日,注册资本1600万元,芜湖威迈斯持股94.50%[15] - 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6,225.46万元,净利润1,839.99万元;2023年净利润-81.81万元[15] - 增资完成后芜湖威迈斯持股比例将提升至99.24%[15] 审议程序 -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监事会审议通过[16] - 监事会认为项目符合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17] -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认为符合相关规定[17]
威迈斯(68861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3-31 19:00
募集资金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1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47.29元,募集资金总额199090.90万元[13] - 扣除发行费用15509.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3581.54万元[13] 业绩数据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5180.74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19132.83万元[25] - 2024年9月30日负债总额为54503.62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20295.70万元[25] - 2024年9月30日净资产为677.12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 - 1162.88万元[25]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46225.46万元,2023年为13565.44万元[25] - 2024年1 - 9月净利润为1839.99万元,2023年为 - 81.81万元[25] 研发情况 - 公司积累了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2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研发人员741人,本科及以上占比77.46%,占员工总数比例为21.62%[21]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投入达27998.08万元,同比增长42.36%[21] 项目投资 - 公司拟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威迪斯增资用于投资新项目[13] -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17] - 建设投资5840万元,占比58.40%;研发费用4160万元,占比41.60%;预备费用274.09万元,占比2.74%[17][18] - 设备购置费用5481.82万元,占比54.82%;安装费84.09万元,占比0.84%[17] -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1个月[17] 股权结构 - 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25] - 增资前芜湖威迈斯持股94.50%,海口一号持股5.50%;增资后芜湖威迈斯持股99.24%,海口一号持股0.76%[25] 决策审批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同意使用10000.00万元超募资金向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增资[28] -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新项目[28] -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无异议[28]
威迈斯(688612)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3-31 18:49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9月25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9月9日[2]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2016470股,占比0.4790%[2][5] - 累计已回购金额51686986.98元[2][5]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67元/股至30.39元/股[2][5] 其他调整 - 回购资金来源调整为自有和专项贷款资金[3] - 因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为不超34.74元/股[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完成回购[5]
威迈斯(688612) -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3-31 18:49
减持情况 - 减持前新余同晟持股20,996,844股,占比4.99%[2] - 计划减持不超8,419,143股,占比不超2.00%[2] - 2024.12.31 - 2025.3.28已减持7,041,031股,占比1.6726%[5] - 减持价格23.35 - 33.78元/股,总金额188,529,652.76元[5] - 减持后持股13,955,813股,比例3.3153%[5]
威迈斯: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20:10
文章核心观点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1][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发出通知 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 应参与监事3名 实际参与3名 由监事会主席张昌盛主持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项目延期根据实际情况做出 符合经营需要 未变相改变投向 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1]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审议程序合规 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未变相改变投向 未损害股东利益 对增强公司优势和实力有积极作用 [2]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威迈斯: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3-28 20:1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涵盖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1]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未提及,召集人为董事会 [1] - 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1]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15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 [1] - 融资融券等相关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投票按规定执行,无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2]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2] - 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身份认证 [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股东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3][4]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8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可委托代理人 [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也可出席 [4][8] 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30 - 17:00,地点为公司证券部 [5]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相关文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等方式 [5] - 所有原件需一份复印件,传真登记需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其他事项 -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需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签到 [6] - 会议联系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已公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