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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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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2-04 20:06
人员设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 - 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3] 职责分工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2]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主管相应部门[17] - 财务总监主管财务,编制财务报告[18]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定期或临时主持总经理办公会[24] - 未达审批权限交易经办公会审议后总经理批准[21] 奖惩机制 - 业绩突出董事会可奖励高级管理人员[29] - 工作失职公司可追究责任或提前终止合同[29] 制度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4][35]
威迈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培登)
2024-12-04 20:0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蒋培登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7] 候选人资格 - 蒋培登无违规处罚记录,任职符合规定且具专业资格[3][4][5] - 蒋培登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威迈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叶晓东)
2024-12-04 20: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 叶晓东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 ...
威迈斯: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2-04 20:06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唐春龙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唐春龙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冶金职业技 术学院数控技术专业大专毕业。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深圳市华灏电 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文员;2011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数据文员、计划员、商 务文员、计划部经理、市场销售部 ...
威迈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2-04 2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鉴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万仁春先生、刘钧先生、 冯颖盈女士、杨学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叶晓 东先生、蒋培登先生、黄云先生为公司 ...
威迈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12-04 20: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规定和《深圳威迈 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
威迈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2-04 20:06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 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
威迈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2-02 18:42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74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2,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
威迈斯: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11-25 19:50
4、公司股东胡锦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1,076,00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0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广州辰途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广州辰途六号创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途六号")持有公司股份 5,065,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1.20%; 2、辰途六号的一致行动人广州广祺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 州广祺")持有公司股份 6,925,33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5%; 3、公司股东蔡友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699,43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39%;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