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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向所有投资者披露[5] - 公告文稿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不一致以中文为准[7] - 依法披露信息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7] - 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8]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0] 披露内容要求 - 披露反映业务、财务等重大信息[13] - 应对业绩波动等针对性信息披露[14]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5] - 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1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20]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20]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20] 重大事件界定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3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32] 交易披露标准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披露[39]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披露[39] - 日常经营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披露[39]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44]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44] 其他披露规定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4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3] - 公司指定至少1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56]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为10年[5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49]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计算从公告日起重新开始[50]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需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5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1][62]
威迈斯(688612)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 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 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境 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 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等。 第 ...
威迈斯(6886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5年8月)
2025-08-25 18: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规则规定不得任职的 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 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
威迈斯(6886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可连续聘任[3][10] - 秘书被解聘或辞职,公司1个月内向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13] - 秘书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1个月内解聘[13]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公司应重新聘任[15]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5]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4][25]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与新规不一致按新规定[23]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6]
威迈斯(6886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董事相关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任公司需60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5] 人员任职与离职 - 董高候选人近36个月受处罚公司应披露信息[7] - 董高任职出现特定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7] - 董高离职生效后15日办妥移交手续[9] 追责与股份限制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1] - 离职董高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25%[13] 制度相关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15]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7][18]
威迈斯(688612) -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保业务的目标是:合理运用金融市场工具,积 极管理公司面临的大宗商品价格风险,有效降低因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导致的公司 利润波动,保障公司业务的相对稳定运营。 第三条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保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并始终贯彻以下基本方针: (一)坚持合规操作。严格遵守国家与期货期权套保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业务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若涉及境外交易,还应遵守适用的境外相关法 律及交易所规则,确保操作合规,并审慎评估交易必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 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 动性等因素; (二)严守套期保值的原则。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保业务仅限于通过境内外 期货、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仅限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 材料等相关品种进行交易,并仅为业务保值使用合适的避险工具,不以投机为目 的; 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
威迈斯(68861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董事会决定下设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规则 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 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或变更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战略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1/ ...
威迈斯(68861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权限,规范经营管理层的工 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和《深圳威迈斯新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 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应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 ...
威迈斯(6886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规定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设置必要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和平台,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做出发布或 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 ...
威迈斯(6886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高效、务实的决策体系,优化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提升公 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人力资源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