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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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9:00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董事 7 名。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 实反映了报告期内 ...
威迈斯(688612) -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8-25 18:5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59 本次回购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威迈斯(68861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审计组织架构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3人[7] - 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负责日常审计管理工作[7]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工作[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1次[10] 审计资料管理 - 审计部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3] 内部控制报告 - 公司审计部编制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23]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24] 人员奖惩 - 为公司利益做重大贡献的审计人员,审计部可提表彰和奖励建议[19] -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等查实后,审计部可提纪律处分或依法处理建议[19] - 干扰阻挠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审计部可提纪律处分或依法处理建议[1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除非特别说明[21] - 本制度所述“法律”有特定范围界定[21] - 本制度中“以上”“内”等含本数[2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与日后规定不一致时按新规定执行[22][2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其他 - 该制度所属公司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6]
威迈斯(6886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 ...
威迈斯(6886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向所有投资者披露[5] - 公告文稿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不一致以中文为准[7] - 依法披露信息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7] - 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8]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0] 披露内容要求 - 披露反映业务、财务等重大信息[13] - 应对业绩波动等针对性信息披露[14]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5] - 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1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20]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20]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20] 重大事件界定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3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32] 交易披露标准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披露[39]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应披露[39] - 日常经营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披露[39]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44]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44] 其他披露规定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4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3] - 公司指定至少1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56]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为10年[5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49]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计算从公告日起重新开始[50]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需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5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1][62]
威迈斯(688612)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 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 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境 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 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等。 第 ...
威迈斯(6886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5年8月)
2025-08-25 18: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规则规定不得任职的 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 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
威迈斯(6886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董事相关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任公司需60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5] 人员任职与离职 - 董高候选人近36个月受处罚公司应披露信息[7] - 董高任职出现特定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7] - 董高离职生效后15日办妥移交手续[9] 追责与股份限制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1] - 离职董高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25%[13] 制度相关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15]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7][18]
威迈斯(6886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可连续聘任[3][10] - 秘书被解聘或辞职,公司1个月内向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13] - 秘书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1个月内解聘[13]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公司应重新聘任[15]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5]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4][25]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与新规不一致按新规定[23]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6]
威迈斯(688612) -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4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保业务的目标是:合理运用金融市场工具,积 极管理公司面临的大宗商品价格风险,有效降低因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导致的公司 利润波动,保障公司业务的相对稳定运营。 第三条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保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并始终贯彻以下基本方针: (一)坚持合规操作。严格遵守国家与期货期权套保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业务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若涉及境外交易,还应遵守适用的境外相关法 律及交易所规则,确保操作合规,并审慎评估交易必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 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 动性等因素; (二)严守套期保值的原则。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保业务仅限于通过境内外 期货、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仅限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 材料等相关品种进行交易,并仅为业务保值使用合适的避险工具,不以投机为目 的; 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