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68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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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6-11 17:47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11日[2][4][9][10][11][13] - 首次授予数量为217.7428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1,200万股的1.94%[4][13] - 首次授予人数为127人[2][9][10][13] - 首次授予价格为22.78元/股[2][9][10][13] 激励计划时间流程 - 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等审议相关议案[2] - 2025年5月13日至22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5] - 2025年5月28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5年5月29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6] 归属期安排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条件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11] - 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均分两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均为50%[14] 人员获授情况 - 总经理、董事刘宇晶获授限制性股票8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9.39%,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股本总额的0.71%[16]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27人,获授限制性股票217.7428万股,占授予总数的8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股本总额的1.94%[17]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待确定,涉及限制性股票54.4355万股,占授予总数的2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股本总额的0.49%[17]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11] -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17] -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24] - 本次激励计划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18] 数据指标 - 2025年6月11日标的股价为52.21元/股[25]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25]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20.18%、17.15%[25]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5] - 股息率分别为0.53%、0.80%[26] 费用摊销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为6408.17万元[27] - 2025年需摊销费用为2803.57万元[27] - 2026年需摊销费用为2937.08万元[27] - 2027年需摊销费用为667.52万元[27]
阳光诺和(688621)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06-11 17:46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5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5月13 - 22日对拟激励对象内部公示无异议[9] - 5月28日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10] - 5月29日公告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报告[10] - 6月11日确定首次授予日且授予条件成就[11] 激励计划合规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11日符合规定[12] - 激励对象近12个月无不得成为情形[17] - 公司无不得实施激励计划情形[1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规定[17] - 首次授予事项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律程序[11]
阳光诺和(6886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06-11 17:46
制度目的 -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义务[3] 披露范围 - 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6] 申请条件 - 上市后拟增加事项需有确实充分证据[4] - 暂缓披露需符合未泄露等条件[7] 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文件及资料至董事会办公室[8] 信息登记 - 经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不少于十年[10] 报送时间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后续处理 - 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违规追究责任[11][12][15] 生效时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阳光诺和(68862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1 17:45
激励计划 - 2025年6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27名对象授予217.7428万股限制性股票[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78元/股[3] - 《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制度新增 - 新增《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4][5] - 《新增制度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6-11 00:3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可转债购买朗研生命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 - 2025年4月24日与朗研生命主要股东签署意向协议[3] - 武汉开发投资与武汉火炬创业合计持朗研生命3.0239%股权,未签框架协议[5] - 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同意注册[5] 时间节点 - 2025年4月25日公司股票开市起停牌,5月7日继续停牌[3] - 2025年5月12日公司多会议审议通过交易相关议案[4] - 公司申请2025年5月13日开市起复牌[4] - 公告披露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6]
阳光诺和: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7:30
交易基本情况 - 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1] - 由于标的公司朗研生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 交易进展 - 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5日起停牌,并于2025年5月7日起继续停牌 [1] -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5月13日起复牌 [1] - 公司已披露《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1] 后续工作安排 - 交易各方仍在就交易方案进行论证、沟通,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 [2] - 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2] - 目前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朗研生命3.0239%股权,因其内部决策程序尚未完成,暂未签订相关协议 [2]
阳光诺和(688621) -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6-10 16: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可转债购朗研生命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2] - 2025年4月24日与朗研生命主要股东签意向协议[3] 交易进程 - 2025年4月25日起停牌,5月7日继续停牌,5月13日开市起复牌[3][4] - 5月12日多会议审议通过交易相关议案[4] - 交易各方仍在论证、沟通方案,工作在推进[4] 交易情况 - 武汉开发投资等持朗研生命3.0239%股权,因内部决策未签框架协议[5] - 交易需股东会审议,经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5]
阳光诺和: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4 20:29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已完成回购272.1783万股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进行差异化分红 [2][3] - 差异化分红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3]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3元(含税) [4] - 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1.12亿股,扣除回购股份后为1.09278217亿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81.2349万元 [4] - 若总股本在分配方案公告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4] 除权除息影响 - 公司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4] - 以2025年5月19日收盘价47.61元/股测算,实际除权参考价为47.447元,虚拟除权参考价为47.45096元 [5]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约0.0083%,影响较小 [5]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股份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差异化分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
阳光诺和: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20:24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3元(含税)[2] - 分红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109,278,217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812,349.37元(含税)[3] - 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 分红计算方式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15904元/股(保留五位小数)[4]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5904元/股[4] - 公司总股本为112,000,000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2,721,783股[3] 实施时间安排 - 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2] - 公告未明确披露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4] 分红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5]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5] - 对于不同股东类型(自然人、QFII、沪股通等)实行差异化的税收政策[5][6][7] 股东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467元[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163元[7]
阳光诺和(688621)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
2025-06-04 19:47
股份回购 - 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272.1783万股[7] 分红情况 - 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3元(含税)[8]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81.234937万元(含税)[8] - 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8] 股本数据 - 截至2025年4月8日总股本1.12亿股,扣除回购后为1.09278217亿股[8] 除权除息 - 以2025年5月19日收盘价测算,实际分派除权(息)参考价47.447元[10] - 虚拟分派除权(息)参考价47.45096元[10]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约为0.0083%,小于1%[11] 其他说明 - 本次差异化分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