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68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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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明达:成都智明达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7-12 18:10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含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 号:2024-036)。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100万元提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官网(www.sse.com.cn)上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将上 ...
智明达: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
2024-07-12 18:10
激励计划相关 - 2023年6月1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8] - 2024年7月1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3.15元/股调整为15.3960元/股[14][16] - 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8.5320万股调整为42.5127万股[17]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7月2日届满,7月3日进入解除限售期[18]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于2024年6月4日届满,6月5日进入归属期[24][25] - 1名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2.2844万股股票待回购注销[20] - 5名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比例100%,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5.9910万股[20][22] - 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465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作废[27] -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授予日为2023年6月5日[28] -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20.5238万股[29] -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为74人[30] - 中基层管理人员等74人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0476万股,本次归属比例为50%[33]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为663,000,263.14元,较2021年增长率为47.52%[20][26] 权益分派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每10股转增4.9股[13] 后续事项 - 公司需就调整、解除限售及归属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6] - 公司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登记手续[36] - 公司须办理本次归属涉及的增资工商登记手续[36]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7-12 18:10
激励对象 - 74名激励对象符合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 监事会同意7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首次授予72名,预留授予2名[3] 可归属股票数量 - 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0474万股(调整后)[3] - 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为40.2482万股(调整后)[3] - 预留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为0.7992万股(调整后)[3]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6-28 16:36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7日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100万元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4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含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6)。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 ...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06-19 16:11
一、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杜柯 呈与冯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签署了《股票转让协议》, 杜柯呈拟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4,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3161%) 转让给冯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股东杜柯呈与冯健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签署了《股票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48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 ...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6-14 17:31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4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青城智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成 都智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智为")持有成都智 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明达")股份 7,492,83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68%。王勇、张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勇系共青城智为执行 事务合伙人,与共青城智为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45,256,7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7%。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 --- | --- ...
智明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6-04 16:42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 6 月 3 日 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 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 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陈云松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 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21 年激励计划所涉 2.2845 万股(调整后),2023 年激励计划所涉 2.2844 万 ...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03 19:27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45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3,043,413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3,043,41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29.5514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9.551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勇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会 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
智明达: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03 19:27
法律意见书 【2024】中伦成律(见)字第 136223-0002-060301 号 致: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或"本所") 接受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1.公司章程; 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_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4-05-27 10:42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审计报告 li | 索引 | 页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 | 公司财务报告 | | | 资产负债表 | 1-2 | | 利润表 | 3 | | 现金流量表 | ব | | 股东权益变动表 | 5-7 | | 财务报表附注 | 8-76 | 3-2-1-1 t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ShineW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Hua Mansic No.8. Chaovangmen Beidaiie Dona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P.R.China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智明达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