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688636)

搜索文档
智明达: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11-26 17:2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特定标准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交易超特定标准需评估审计并股东会审议[9] 报告使用期限 - 经审计财报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12] - 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12]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股东会审议[13]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关联方需反担保[13]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审披露[14] - 须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16] - 特定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14] - 制度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18] - 制度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18]
智明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1-26 17:2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审计委员会决策 - 向董事会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8] 信息披露 - 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8]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4-11-26 17:2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修订稿) (2024 年 11 月) 目 录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军工事项特别条款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1-26 17:2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 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各 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关注其他相关 人士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组成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 构,董 ...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1-26 17:26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90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日期 ...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1-26 17:2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 格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新闻宣传保密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 35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与基本原则 4 | | 第三章 | 信息披露的内容 7 | | 第一节 | 信息披露的文件种类 7 | | 第二节 | 定期报告 8 | | 第三节 ...
智明达: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6 17:26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8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因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及回购注销导致公司 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 ...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1-26 17:26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 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文件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 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安全的原则,拒绝强 令为他人担保的行为,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 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1-26 17:2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公司、投资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 ...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1-26 17:2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障公司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智明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 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董事会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集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六条 股东会的召开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额外的利益。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内 容的真实、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