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仪装备(68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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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仪装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4-23 17:2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 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 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关联人的认定,具体以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其他业务规则的界定为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京仪装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4-23 17:24
新策略 - 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4] - 2024年计划安排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7] 管理机制 - 为高级管理人员制订与经营情况挂钩的薪酬政策[3] - 2024年优化管理层薪酬与激励机制[4] - 2024年支持董监高参与监管机构培训[5] 公司治理 - 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5] 投资者关系 - 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多元化沟通渠道[6] - 2024年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可读性[7] 公司愿景 - 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半导体专用设备供应商[2]
京仪装备: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3 17:24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王兆峰、余应敏、陈俊江独立性进行评估[1] -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1]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1] 报告日期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2]
京仪装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17:24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京仪装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4-23 17:24
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58917326 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_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成进入"注册登录"的政策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效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_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成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就一直管平台〔lemp/7/acc现在股票网,京200CBPP8X 目 录 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2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我们接受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仪装备 股份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京仪装备股份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 ...
京仪装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23 17:2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 出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其他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 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 ...
京仪装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4-04-23 17:24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并由公司与保荐人、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协议。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 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公司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安徽) 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徽京仪"),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向安徽京仪增资用 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4,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36,000万元计入资 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京仪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 ...
京仪装备: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安徽北自
2024-04-23 17:24
独立董事提名 - 安徽北自投资管理中心提名陈俊江为京仪装备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特定股东及亲属、特定单位任职人员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候选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提名人核实确认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6]
京仪装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3 17:24
担保原则 - 原则上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第三人提供担保,经批准可为符合条件第三人筹融资事项担保[4]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照法定程序审议批准[4] - 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提供方应有实际承担能力[5][6] 审议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不得参加表决,由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 除特定对外担保行为外,其他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风险控制 - 提供担保应遵循风险控制原则,控制担保责任限额[16] - 加强担保合同管理,妥善保管并通报监事会[16] - 要求与被担保方开立共管账户用于项目贷款专款专用[16] - 要求被担保方提供有效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落实反担保措施[16] 跟踪监察 - 担保期间跟踪监察被担保方财务及抵押/质押财产变化,到期前一个月催款[16]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十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16] - 财务部门在债务追偿开始后五个工作日和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将情况送审计部门备案[16]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及时披露信息[17]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并及时通知公司披露信息[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22]
京仪装备:独立董事制度
2024-04-23 17:2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4] - 候选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8] - 候选人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8] - 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1] - 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1]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15]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5] -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2]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请撤换[1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15]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达标,原提名人或董事会60日内完成补选[18]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6] 资料保存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材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至少保存5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