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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688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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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新风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5 19: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规定应停止履职,未辞职董事会解除职务[12]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专门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职权行使规则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9] 工作时间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会议通知与资料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25]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5]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特殊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9][20][2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2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6][27] - 履职信息应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7]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职权费用[27] - 公司可建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披露[27]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不含[2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0]
新风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5 19:1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499万股,发行价每股14.48元,募集资金总额5.066552亿元,净额4.4329259812亿元[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32769亿元,存储账户余额3481.23万元[12] -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4.6007132634亿元,发行费用1677.872822万元,净额4.4329259812亿元[12] 资金使用与收益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理财收益1970.999213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2.232095万元[13]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与实际余额差异4500万元,系补充流动资金[13] - 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4500万元[18] - 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8123.57万元[18] 项目专户余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变频器和SVG研发升级及扩产项目专户余额9.88万元[1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户余额41.64万元[16] 理财信息 - 中国建设银行汶上支行7天通知存款理财金额3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45%[20] - 济宁银行汶上支行企惠存款理财金额5123.57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3.05%[20] 项目变更 - 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济南章丘区智城科创园1号楼,方式变购置,资金7512.34万元不变[21][25] 项目投入进度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329.26万元,累计投入30327.70万元[25] - 变频器和SVG研发升级及扩产项目累计投入10727.44万元,进度71.63%[25] - 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4459.92万元,进度51.55%[25] - 储能PCS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7735.63万元,进度74.52%[2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4595.47万元,进度61.17%[2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809.24万元,进度100.00%[25]
新风光:新风光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4-04-25 19:16
独立董事津贴 - 每人每年9.6万元(税前)[4] - 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按月发放[4] - 由公司按个税标准代扣代缴[4] 制度规定 - 适用范围为公司独立董事[3] - 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4] - 不得取得规定外津贴和未披露利益[4] 费用报销 - 出席会议差旅费及职权费用公司据实报销[4]
新风光:新风光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19:16
业绩总结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460,587,894.86元[3] - 公司总股本139,950,000股,拟派发含税现金红利69,975,000元[3]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2.25%[3] 未来展望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5] - 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5][6] - 利润分配不造成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经营现金流和正常经营[6]
新风光:新风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5 19:16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 的审计工作。中兴华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 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 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 的责任与义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
新风光:新风光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9:16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多项议案[3][5][9][10][14] - 2024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公司决策 -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7.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2] - 提名姜涵文、赵树国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3]
新风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9:16
业绩数据 - 2023年采购预计5000万元,实际2040.65万元;销售预计60000万元,实际11945万元[3] - 2024年采购预计5000万元,占比3.5%;销售预计50000万元,占比29.4%[5] - 2024年初至3月31日,采购已发生211.63万元,销售已发生1475.28万元[5] 股权结构 - 兖矿东华集团直接持股38.25%,山东能源间接控股[9] 交易审议 - 2024年关联交易按市场价协商定价[11] - 董事会、审计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议案[16][17][18]
新风光:新风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9:16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合伙人189人、注册会计师969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89人[2] 业务收入 - 2022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 审计业务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6家[2] 人员经验 - 项目合伙人近3年签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3年平均每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3年签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风险保障 - 公司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13]
新风光:新风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咏梅)
2024-04-25 19:14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咏梅) 本人作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 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 ...
新风光:新风光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5 19:14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4-011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 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 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且充分利用关联方拥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