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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5-04-03 16:48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3月5日[2] - 实施期限为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2]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 - 10000万元[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60万股,占总股本0.4975%[2] - 累计已回购金额2213.93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35.66元/股 - 38.38元/股[2] 其他数据 - 公司总股本12061.4万股[4] - 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回购133.7万股,占比1.1085%[5] - 前次回购计划累计回购73.7万股[5]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1 02:16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并公告进展,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3][7]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 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7] - 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7] -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7] - 回购价格不超过5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亿元(含) [2][7]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7]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0,614,000股的比例为0.1327% [3][7] -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37.90元/股,最低价为36.8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976,567.41元(不含交易费用) [3][7] 其他事项 -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同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8]
海泰新光: 海泰新光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17:26
股份回购方案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3月5日 [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 预计回购金额为5000万元至10000万元 [1] - 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回购进展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已回购股数为16万股 [1]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0.1327% [1] - 累计已回购金额为597.66万元 [1]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36.88元/股至37.90元/股 [1]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1]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1] - 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1] - 回购价格上限为59元/股 [1] 其他事项 -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 [2] -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告
2025-03-31 17:03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3月5日[2] - 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2]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2]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6万股,占比0.1327%[2] - 累计已回购金额597.66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36.88 - 37.90元/股[2] - 2025年3月31日首次回购160,000股,占比0.1327%[4] - 首次回购最高价37.90元/股,最低价36.88元/股[4] - 首次回购支付资金5,976,567.41元[4]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5-03-31 17:03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3月5日[3] - 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3]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 - 10000万元[3]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6万股,占总股本0.1327%[3][6] - 累计已回购金额597.66万元[3]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6.88元/股 - 37.90元/股[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支付资金5,976,567.41元(不含交易费用)[6]
海泰新光: 海泰新光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0:29
公司股份回购用途变更 -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议案 将原定"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1] - 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 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1] 注册资本减少及债权人通知程序 -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规定 公司需正式通知债权人 [2] - 债权人可在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2] -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 公司将继续按原约定履行债务义务 [2] 债权申报具体要求 - 债权人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需额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2] - 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申报均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 - 申报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 邮寄或邮件申报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于当日电话通知公司 [3] - 申报时间判定标准:现场申报以登记日为准 邮寄以邮戳日为准 电子邮件以公司收件日为准 [3]
海泰新光: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
证券之星· 2025-03-25 20: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Qingdao NovelBeam Technology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877,000元 [4][6] -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0,000股 并于2021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 - 公司系由青岛海泰新光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青岛市工商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747243684J [2] 公司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诚信、创新、优质、高效"的价值观 用领先的光技术创造价值并服务人类 成为微创内窥镜领域世界领先的高科技公司 [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及生产 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 光电子器件制造与销售 光学仪器制造与销售等 [4] 股份结构及发行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119,877,000股 全部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4][5] - 公司由青岛海泰新光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发起人共10名 包括Anmin Zheng(郑安民)持有股份未披露具体数量 Foreal Spectrum,Inc.(美国飞锐光谱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出资 上海优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15万股持股比例9.5455% 青岛普之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20万股持股比例3.6364%等 [5] 股东大会及表决机制 -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更换董事监事 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职权 [14][15]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审议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 [29][31] 董事会构成及职权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聘任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 [36][44] -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1/2且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负责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51]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机制 - 公司设总经理1名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 可连聘连任 [52]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基本管理制度 具体规章 决定聘任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管理人员等 [52][55] 关联交易及担保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 对方应提供反担保 [17][47][48]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等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16]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7]
海泰新光(688677)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
2025-03-25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万股[6] -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877亿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9877亿股,全部为普通股[18] 股东与股权 - 公司发起人共10名,总持股3300万股[17] - 发起人Anmin Zheng持股520万股,持股比例15.7576%[17] - 发起人Foreal Spectrum,Inc.持股500万股,持股比例15.1515%[17]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9]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监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0] -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3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36] - 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信息[39]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78]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9]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3]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9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22] 监事与监事会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14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15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5]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15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1]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68] 重大事项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等属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16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84][18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89]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3-25 19:15
股份回购 - 2025年3、25日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议案[2] - 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 债权申报 - 债权人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3] - 申报时间2025.3.26 - 2025.5.9[4] - 申报地点、联系部门、电话、邮箱等信息[4] - 邮寄以寄出日、邮件以收到日为准[4]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3-25 19:1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44人,所持表决权58,899,214,占比49.1330%[3] - 公司7名董事、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股东大会[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普通股同意票58,858,601,比例99.9310%[6]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普通股同意票58,854,291,比例99.9238%[6] -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同意票12,120,274,比例99.6797%[8]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通过[7] 其他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认为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9] -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表决,普通股同意票58,856,648,比例99.92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