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68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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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1-19 17:3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11月19日[3][4][8][9][13][17] - 授予数量8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0.6674%[4][9][10] - 授予人数15人[3][8][10] - 授予价格25元/股[3][8][1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10] 归属期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归属比例40%[11] -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日起24 - 36个月,归属比例30%[11] -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日起36 - 48个月,归属比例30%[11] 激励对象分配 - 郑安民等4人各获授9万股,各占授予总数9.0%、股本总额0.0751%[13] - 汪方华获授7万股,占授予总数7.0%、股本总额0.0584%[13] - 其他10人获授37万股,占授予总数37.0%、股本总额0.3086%[13] 计量与成本 - 用Black - Scholes模型对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计量[19] - 2025年11月19日标的股价47.11元/股[19] - 预计首次授予对各期会计成本影响分别为1834.64万元等[21] 审批与合规 - 2025年10月24日董事会、11月10日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3][5] - 独立财务顾问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无异议[23][24] - 公司发布相关核查意见、名单、报告等[25]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5-11-19 17:3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5人,股票总数80万股[1] - 郑安民等4人各获授9万股,汪方华获授7万股[1] - 其他10人共获授37万股[1] - 除郑安民外有6名外籍激励对象[2]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总股本1%,总数不超20%[1] - 激励对象离职等董事会可调整授予数量[1] - 首次授予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1]
海泰新光(68867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泰新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11-19 17:32
激励计划关键时间节点 -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相关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 - 2025 年 10 月 25 日至 11 月 3 日对激励对象公示 10 天[18] - 2025 年 11 月 5 日披露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18] -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19] - 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自查报告[20] -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授予限制性股票[20] 激励计划数据 - 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1 月 19 日,授予 80.00 万股,15 人,25.00 元/股[24] - 郑安民等 4 人各获授 9.0 万股,占比 9.0%、0.0751%[28] - 汪方华获授 7.0 万股,占比 7.0%、0.0584%[28] - 其他人员获授 37.0 万股,占比 37.0%、0.3086%[28] - 首次授予各批次归属比例 40%、30%、30%[29]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总股本 1%[30] - 有效期内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20%[30] 其他信息 - 激励计划含 6 名外籍激励对象(除郑安民)[30] - 独立财务顾问为国泰海通证券[34] - 财务顾问主办人为蒋志豪、樊愈波[34] - 财务顾问协办人为孟祥瑞[34] - 联系电话 021 - 38676666[34] -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1 楼[34] - 邮编 200041[34]
海泰新光(688677) - 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泰新光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11-19 17:32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 年 10 月 24 日董事会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8] - 2025 年 10 月 25 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至 11 月 3 日[8] -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0] - 2025 年 11 月 19 日确定授予日为当日,授予价格 25 元/股[10] 授予条件 - 公司需最近一会计年度财报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4] - 激励对象需最近 12 个月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4] -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授予条件已满足[15]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9 17:30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9日09:30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2] - 公司7名董事实际参会7人[2] 激励计划 - 确定2025年11月19日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3] - 以25元/股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3] 表决情况 - 董事长ZHENG ANMIN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 - 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11-19 17:30
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技术和业务骨干,不含独立董事[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1月19日[3] - 授予价格为25元/股,向15名对象授予80万股[3] 程序合规 -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名单[3] - 董事、总经理郑耀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4]
海泰新光:11月1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9 17:23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6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医疗器械制造占比77.94%,光学医疗行业占比21.55%,其他业务占比0.51% [1]
海泰新光(688677.SH):向激励对象授予80万股限制性股票
格隆汇APP· 2025-11-19 17:13
格隆汇11月19日丨海泰新光(688677.SH)公布,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1月 19日为授予日,以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18 03:45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存续分立 -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安民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拟进行存续分立 分立为存续公司普奥达和新设公司青岛峰华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 分立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 分立前 普奥达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人民币 股东郑耀 马敏 辜长明和汪方华分别持有32% 28% 22%和18%的股权 [2] - 分立后 存续公司普奥达注册资本变更为984万元人民币 新设公司峰华菁注册资本为216万元人民币 两家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与分立前普奥达完全一致 [2] 分立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分立前 普奥达持有公司股份15,288,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2.75% [2] - 分立后 原普奥达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分割 其中2,75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2.29%)将分立进入峰华菁 剩余12,536,160股(占公司总股本10.46%)保留在存续公司普奥达 [2] - 分立完成后 实际控制人郑安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 仍为46,368,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8.68% [2] 新设股东的一致行动及减持承诺 - 峰华菁承诺与郑安民在公司经营管理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 若无法达成一致则以郑安民意见为准 [3] - 峰华菁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并设定了触发股价条件时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的条款 [3] - 峰华菁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 [4] - 峰华菁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峰华菁承诺若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其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4] 本次分立的影响与后续安排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5] - 本次分立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5]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
2025-11-17 18:46
股权结构 - 普奥达分立前注册资本1200万元,郑耀等四人持股比例分别为32%、28%、22%和18%[2] - 分立后普奥达注册资本984万元,峰华菁216万元,股东结构不变[2] - 分立前普奥达持股1528.8万股,占总股本12.75%[3] - 普奥达拟将2.29%股份分立进峰华菁,剩余10.46%留普奥达[4] - 分立完成后,郑安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4636.8万股,占总股本38.68%[4] 减持限制 - 峰华菁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8]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上一年度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总数25%[8] - 集中竞价减持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其他方式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8] 权益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导致控股东和实控人变化[10] - 变动需取得上交所合规确认并办过户登记,存在不确定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