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68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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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跌1.97%,成交额3710.52万元,后市是否有机会?
新浪财经· 2025-11-20 16:16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11月20日股价下跌1.97%,成交额3710.52万元,换手率0.66%,总市值55.36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59.02万元,占成交额0.12%,在所属行业中排名第84位(共132家公司),主力资金连续3日净流出 [4] - 近20个交易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5530.67万元,主力持仓未控盘,筹码分布非常分散,主力成交额占总成交额8.03% [5] 公司业务与技术定位 - 公司致力于将光学技术与医疗器械前沿应用结合,研发高性能尖端内窥镜器械产品,是国内少有的具备从核心部件、关键设备到系统集成垂直整合能力的企业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医用内窥镜器械64.86%,光学产品21.63%,维修服务13.09%,租赁0.42% [7] - 公司为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该称号是中小企业评定中最高等级、最具权威的荣誉称号 [3] 公司财务与经营业绩 - 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48亿元,同比增长40.47%,归母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长40.03% [7] - 根据2024年年报,公司海外营收占比为69.12%,受益于人民币贬值 [3]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2.77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2.07亿元 [8] 公司股东与机构持仓 - 截至9月30日股东户数为5188户,较上期减少1.84%,人均流通股23106股,较上期增加1.87% [7] - 十大流通股东中,东方红新动力混合A持股244.11万股(未变动),东方红京东大数据混合A持股230万股(减少1万股),东方红智华三年持有混合A持股217万股(增加4万股) [8][9] - 广发医疗保健股票A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9] 技术面分析 - 筹码平均交易成本为46.61元,近期筹码减仓程度减缓 [6] - 当前股价靠近压力位46.80元,若突破则可能开启上涨行情 [6]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0 02:59
董事会决议与股权激励授予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全体7名董事参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3] - 董事会确定2025年11月19日为授予日,以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郑安民、郑耀、辜长明回避表决 [3][4]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审议、内部公示、临时股东会批准等环节 [8][9] 激励计划授予详情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19,877.000万股的0.6674%,授予价格为25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或回购 [16]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授予的股票将分次归属,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17][18] - 本次授予的15名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其中包含6名外籍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18][19] 授予条件与合规性 -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任何情形,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11][12][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日确定符合相关规定 [15] - 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授权,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6][27] 财务影响测算 -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对授予的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参数包括授予日股价47.11元/股、历史波动率约41.69%至45.13%、无风险利率约1.41%至1.44%等 [22] - 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摊销,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对公司有效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 [23][25] - 公司预计此次激励计划将提升员工凝聚力与团队稳定性,激发管理团队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并带来更高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25]
海泰新光: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19 21:10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11月19日,授予价格为每股25元 [2] - 本次激励计划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1-19 17:3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11月19日[3][4][8][9][13][17] - 授予数量8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0.6674%[4][9][10] - 授予人数15人[3][8][10] - 授予价格25元/股[3][8][1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10] 归属期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归属比例40%[11] -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日起24 - 36个月,归属比例30%[11] -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日起36 - 48个月,归属比例30%[11] 激励对象分配 - 郑安民等4人各获授9万股,各占授予总数9.0%、股本总额0.0751%[13] - 汪方华获授7万股,占授予总数7.0%、股本总额0.0584%[13] - 其他10人获授37万股,占授予总数37.0%、股本总额0.3086%[13] 计量与成本 - 用Black - Scholes模型对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计量[19] - 2025年11月19日标的股价47.11元/股[19] - 预计首次授予对各期会计成本影响分别为1834.64万元等[21] 审批与合规 - 2025年10月24日董事会、11月10日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3][5] - 独立财务顾问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无异议[23][24] - 公司发布相关核查意见、名单、报告等[25]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5-11-19 17:3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5人,股票总数80万股[1] - 郑安民等4人各获授9万股,汪方华获授7万股[1] - 其他10人共获授37万股[1] - 除郑安民外有6名外籍激励对象[2]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总股本1%,总数不超20%[1] - 激励对象离职等董事会可调整授予数量[1] - 首次授予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1]
海泰新光(68867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泰新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11-19 17:32
激励计划关键时间节点 -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相关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 - 2025 年 10 月 25 日至 11 月 3 日对激励对象公示 10 天[18] - 2025 年 11 月 5 日披露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18] -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19] - 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自查报告[20] -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授予限制性股票[20] 激励计划数据 - 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1 月 19 日,授予 80.00 万股,15 人,25.00 元/股[24] - 郑安民等 4 人各获授 9.0 万股,占比 9.0%、0.0751%[28] - 汪方华获授 7.0 万股,占比 7.0%、0.0584%[28] - 其他人员获授 37.0 万股,占比 37.0%、0.3086%[28] - 首次授予各批次归属比例 40%、30%、30%[29]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总股本 1%[30] - 有效期内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20%[30] 其他信息 - 激励计划含 6 名外籍激励对象(除郑安民)[30] - 独立财务顾问为国泰海通证券[34] - 财务顾问主办人为蒋志豪、樊愈波[34] - 财务顾问协办人为孟祥瑞[34] - 联系电话 021 - 38676666[34] -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1 楼[34] - 邮编 200041[34]
海泰新光(688677) - 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泰新光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11-19 17:32
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海泰新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 海泰新光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事项: - 1 - JINGTIAN & GONGCHENG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华润大厦 A 座 3001 室 邮编:310017 Room 01, 30/F, Area A, China Resources Tower, No.1366, Qianjiang Road, Hangzhou, China T: (86-571) 8992 6500 F: (86-571) 8992 北京竞天公诚(杭 关于青岛海泰新光和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9 17:30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9日09:30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2] - 公司7名董事实际参会7人[2] 激励计划 - 确定2025年11月19日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3] - 以25元/股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3] 表决情况 - 董事长ZHENG ANMIN等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 - 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海泰新光(688677) - 海泰新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11-19 17:30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
海泰新光:11月1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9 17:23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6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医疗器械制造占比77.94%,光学医疗行业占比21.55%,其他业务占比0.5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