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68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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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3-10-08 16: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同意聘任毕贤博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贤博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认为:毕贤博士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专业素质 ...
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3-10-08 16:54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现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8 日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毕贤博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 立董事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中胜 DELONG ZHANG 林东强 经审阅及充分了解毕贤博士的工作经历、个人履历及过往成就等情况,独立 董事认为:毕贤博士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 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
纳微科技_7-2 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25 17:28
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3]200Z071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79 号《关 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 核问询函》(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本所"或"我 们") 对问询函中涉及本所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向贵所回复如下: 7-2-1 2、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 2.1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 67,000.00 万元,其中 47,530.04 万元用于浙江生产项目,19,469.96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浙江生 产项目运营期内预计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3.38%,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17 年(含建 ...
纳微科技_7-3 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09-25 17:2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二〇二三年九月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 第一部分 | 关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更新·····················································5 | | --- | --- | | 一、 | 《审核问询函》问题 6.1 ··········································································5 | | 第二部分 | 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关法律事项的更新········· ...
纳微科技_7-1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25 17:26
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三年九月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79 号《关 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 核问询函》(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 下,请予审核。 保荐机构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进行 了逐项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中的相同。 | 黑体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 ...
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09-25 10:10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688690,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1] - 编号2023 - 007 [1] 活动信息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为特定对象调研(线上会议) [1] - 参与单位及人员包括中信证券王凯旋、孙红,槐南资产戴益强,易方达基金陈峻松,东吴证券张坤 [1] - 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 [1] - 地点在纳微科技公司会议室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赵顺,证券事务专员魏骁 [1] 交流内容 - 通过公司会议及线上会议,公司接待人员与投资者就半年度业绩、经营管理、产品研发及历史沿革等情况交流,沟通内容与前期已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一致,无新增交流内容 [1]
纳微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09-24 15: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微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纳微科技向参股公司苏州鑫导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导电子")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持有鑫导电子 34.0419%股权,且公司董事长江必 旺担任鑫导电子董事,因此公司本次对鑫导电子进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投资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 关联人或者不同关联人之间 ...
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3-09-24 15:36
(以下无正文)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现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在董事会表决中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遵循了公 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本次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影响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 立董事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中胜 DELONG ZHANG 林东强 2023 年 9 月 21 日 ...
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4 15:36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以线上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5日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鑫导电子是公司多年投资和参与培育的项目,产品和 技术具有创新性,公司向鑫导电子增资有利于实现更好的投资收益。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鑫导电 子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 ...
纳微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09-13 17: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微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等相关规定,负责纳微科技发行股票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半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1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 导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纳微科技签订承销协议及 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