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68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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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微科技(688690)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17:25
收入和利润表现(同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5,713.48万元,同比增长22.46%[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67,076.02万元,同比增长22.01%[3]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1亿元,同比增长22.01%[12]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2.0%,达到6.7076亿元,去年同期为5.4975亿元[19]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46.20万元,同比增长1,558.82%[3][6]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76.76万元,同比增长156.56%[3][6] - 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亿元,同比增长156.56%[12] - 净利润同比增长172.1%,达到1.1235亿元,去年同期为4128.2万元[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56.6%,达到1.0777亿元,去年同期为4200.4万元[20] - 第三季度利润总额为5,314.11万元,同比增长2,725.55%,主要因上年同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300万元[3][6] - 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95亿元,同比增长254.66%[12]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109元/股,同比增长1,559.21%[3][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689元/股,较上年同期的0.1045元/股增长157.3%[21] - 稀释每股收益为0.2689元/股,较上年同期的0.1045元/股增长157.3%[21] 成本和费用(同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合计14,696.93万元,同比增长14.20%,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1.91%[3][4]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4.2%,达到1.4697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21.9%[19] - 2025年前三季度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为0.43亿元,同比下降7.13%[12]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2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05亿元增长11.2%[21] 毛利率 - 前三季度公司综合毛利率72.16%,较上年增长1.1个百分点[12] 核心业务表现 - 2025年1-9月核心业务色谱填料和层析介质产品销售收入为3.98亿元,同比增长26.02%[12] 现金流量表现(同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79.40万元,同比增长75.26%,主要因公司加强应收款催收力度[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7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012万元增长75.3%[2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91亿元,较上年同期的4.32亿元增长36.9%[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5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124万元下降56.0%[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57亿元净流出收窄33.1%[2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为6771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06亿元下降36.1%[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37亿元,较期初的2.71亿元下降12.5%[22] - 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38亿元,较2024年末的2.72亿元有所减少[13] 资产、负债及权益变动(期末较期初)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34,108.59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6%[4] - 资产总计为23.4109亿元,较年初的23.0960亿元增长1.4%[14][15]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7,465.20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22%[4]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3196亿元,较年初的18.8807亿元增长7.6%[15] - 短期借款为913.1万元,较年初的1788.4万元大幅下降48.9%[1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556.5万元,较年初的7334.1万元大幅下降78.8%[14] - 在建工程为1273.0万元,较年初的642.2万元增长98.2%[14] - 无形资产为9915.8万元,较年初的6935.2万元增长43.0%[14]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094户[8] - 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1,369,992股,持股比例17.67%[8] - 第二大股东BIWANG JACK JIANG持股64,716,235股,持股比例16.03%,其中5,112,900股被冻结[8]
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7:2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为高级管理人员[16]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8] 交易与担保决策 - 特定交易需董事会决定,交易相关指标占比10% - 50%[7] - 关联交易30万以上(自然人)或300万以上且占比0.1%以上(法人)由董事会决定,3000万以上且占比1%以上提交股东会[9]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提案与会议 -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等可提议案,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临时议案[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8]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9]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31]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发书面通知[33]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9]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43] - 董事发言原则上不超10分钟[45] 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有额外要求[50]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过半数通过[5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5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6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67]
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7:21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持有时间不超一年)和长期投资(超一年)[2] 投资决策 - 对外投资行为应遵循国家法规、符合公司战略、控制风险、效益优先[5,8] - 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总经理是实施责任人[7]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10] 审批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提交股东会审议[10,11]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6种标准的对外投资事宜[14] 特殊投资审批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衍生产品投资应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5] - 风险投资应慎重,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并获相关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5,16] 投资实施 - 委托理财选合格受托方,签书面合同,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资金状况[16] - 子公司等投资需归口管理部门协同财务部初步评估,报总经理初审,通过后编制投资计划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按审批权限履行程序[17]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衍生产品投资由归口管理部门预选,财务部提供资金流量,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程序后实施[20]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名以上人员操作,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22]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财务部每季度汇制报表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在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报告[1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4] - 投资有悖发展方向等情况,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公司可转让对外长期投资[24] 投资处置 - 处置对外投资前,总经理会同财务部分析论证,提交书面报告,审批权限与投资相同[24] 会计核算与审计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会计核算应符合规定,定期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信息并指导核算[26] - 内审人员对被投资单位定期或专项审计,提出整改建议[26]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披露,相关部门和子公司配合[28]
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7:2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1] - 涉商业或国家秘密信息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2]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相关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3] 关联交易规定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 审批与管理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登记归档[5] - 涉商业秘密需登记特定事项[6] 后续披露 - 三种情形下暂缓、豁免披露后应及时披露[8] 其他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8]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8][9]
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核准注册,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44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381.4765万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3814765股,均为普通股[21] 股权结构 - 2018年5月12日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BIWANG JACK JIANG持股29.75%,深圳纳微科技持股27.40245%,苏州纳研管理咨询持股10%[20]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9]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22]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2] 决策权限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50] - 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等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51]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3]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2] - 无重大投资或支出时,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可分配利润10%[16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8]
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7:2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名委员须为独立董事,且有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召集人与办公室召集人选举 - 召集人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7] - 办公室召集人由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1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至少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21][16] - 定期会议召开前5日、临时会议前3日发通知,紧急会议不受限[2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7][32] - 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决议为签字方式[34][35] 决议与异议处理 - 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利害关系人可60日内向董事会提出撤销[3]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公司须披露并说明理由[53] 委员权利与义务 - 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可询问高级管理人员[48][50][49] - 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1]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3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53]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53] - 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53]
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17:21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董高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不超持股25%[7]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持股25%[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0] 董高人员减持规定 - 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12] - 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5] 董高人员交易合规 - 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20] - 买卖需遵守法规及公司章程[20] - 违规处分并报监管机构,损失依法追责[20]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0] 董高人员股份认定 - 持有的股份含配偶等及他人账户股份[22]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不一致时后者为准并修改[24]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审议通过执行[25] 董高人员增减持备案 - 增减持需填写备案通知说明情况[27] - 记录历次及本次增减持情况[28]
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7:2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4]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14]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特殊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并按规定报送材料[15]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具体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监管,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擅自披露信息[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6] 需披露信息类型 - 公司应公开披露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9] 业绩预告与更正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8]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9] 其他应披露事项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应披露[23]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应当立即披露[25]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披露重大事件后,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26] -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等行为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6]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司总经理等应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召集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0] 信息报告与督促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督促披露[31] 股东相关信息披露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36]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 关联信息报送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8]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8] 信息保管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等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57]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8] 信息发布 - 信息发布由证券事务部制定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送上交所等[33] 董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35] 信息保密 - 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40] 涉密信息处理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拟披露涉密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45] 财务信息内控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制度防止泄漏[51]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52] 沟通管理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54] 部门责任 - 各部门和下属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55] 董秘报告 - 董事会秘书收到特定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56]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8] - 各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58] 时间定义 - “第一时间”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当日[61]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2]
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7:21
担保审批 - 对符合条件单位可担保[6]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股东会批准[14] - 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担保需特定董事同意[15] 担保管理 - 财务部负责担保相关工作[21]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审批[19] 风险监控 - 发现异常合同应报告[22] - 专人关注被担保人并分析报告[22] 债务处理 - 督促偿债,问题时启动追偿[22] - 履行担保义务后追偿[22]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决议后按要求披露信息[27] - 有过错责任人应处分[2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5]
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2025-10-28 17:2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3]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满足三个条件之一,如具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最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担任[10]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4] 资格与任期 - 提名时未取得资格证书应书面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7]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上市前任职时间连续计算[15] 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工作要求 - 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公司提供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5年[26] 津贴与规则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6]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