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科技(688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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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科技(688737) - 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战略投资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9] - 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全体委员[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3] - “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中自科技(6887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管人选等事宜[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提名委员会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会议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4][1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书面投票,经全体委员同意可通讯表决[15] 制度相关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2][16]
中自科技(6887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内选举报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价内部控制等[7] 决策流程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议[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7]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委托规定 - 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8] - 独立董事无法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8] 人事权力 - 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19]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0] - 披露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0]
中自科技(68873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达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达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除董事会审议外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未达上述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8] 交易标的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六个月;非现金资产需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8] 部门职责 - 证券事务部制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初步调研和论证,牵头成立项目筹备组实施项目[11] - 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资金筹措和资产管理,每季核对账目,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12][15] 监督管理 - 公司向被投资企业派驻人员监督管理,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投资项目监督[14] - 证券事务部组织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半年度、年度评价和后评价,完成相关工作后一年内开展后评价[14][15] - 审计部每半年监督检查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工作,必要时对投资项目审计[15] 项目变更与处置 - 对外投资项目投资环境重大变化或金额变动达规定额度时拟定《投资项目变更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证券事务部牵头执行[17] - 处置对外投资时拟定《投资项目处置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证券事务部牵头执行[17] - 计划财务部核对对外投资资产变更、处置相关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19]
中自科技(6887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3] - 目的是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5] -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4] 沟通机制 - 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与投资者充分协商[5]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线路畅通[6]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活动[6]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7] 人员与职责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负责人[12] - 指定证券事务部为专职部门开展工作[12]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条件并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15] 培训与档案 - 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并督促参加相关机构培训[15] - 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和数据库并按规定记录活动情况[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7]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8][19]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
中自科技(688737) - 董事会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9] - 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0]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中自科技(68873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工作流程 - 人力资源部提供财务和经营资料[10] - 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11] - 委员会进行绩效评价[11] - 依结果提报酬建议报董事会[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3]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7]
中自科技(6887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股票买卖申报 - 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3个交易日内提交买卖计划[4] - 新任董事等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5] - 现任人员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5] 股票转让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所持总数的25%[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9] - 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9] - 核心技术人员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9]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0] - 董事等离任后六个月内所持及新增公司股票全部锁定[11] - 公司董事等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5] - 董事等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总数的25%[16] 违规处理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3] - 公司对违反制度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并按规定报告披露[28] 其他规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的期限为三十日[1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定期报告披露前10日内等情形不得增持公司股票[14] - 董事等人员及配偶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17] - 董事等人员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书面报告[20] - 董事等人员在预先披露减持区间未完成减持,应在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董事等人员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21]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22]
中自科技(68873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信息披露规则 - 披露义务人含5%以上股份股东及关联人等[2] - 特定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6] 文件管理 - 公司相关文件归档保管期限为10年[8] 责任追究 - 不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行为追责[10] 报告报送 - 涉密报告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公告后十日报送登记材料[11]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3] 知情人义务 - 知情人填报相关信息,知晓制度内容,承担保密等义务[18][19]
中自科技(68873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9:40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等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2]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比超0.1%且超300万元,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4]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占比超1%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批准[4]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按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比例通过[7] 交易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属股东会审批,应提供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8]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日常经营相关可免[8] 特殊豁免 - 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股票等、关联方提供低息无担保资金可免审议披露[9] 其他规定 - 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适用本制度[1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10年[1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按审议通过日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