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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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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6-02-06 21:45
4、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综上所述,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中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 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了重大资产 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7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筹划本次交 易期间,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项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与 参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相关中介机构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 措施,现就公司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 ...
沙河股份(000014) -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2026-02-06 21:45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晶华电子")7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 组")。本次交易完成后,晶华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至召开相关股东会前, 如本次重组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6-02-06 21:45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交易类型 | 交易对方名称 | 二〇二六年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 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提供或者披 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 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26-02-06 21:45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 交易类型 | 交易对方名称 | | --- |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二月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各方声明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承诺其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重组报告书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 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提供或者披 露的信息存 ...
沙河股份(000014)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2026-02-06 21:45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页无正文,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的说明》之签署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深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深业鹏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1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鹏 基")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0%股份(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
沙河股份(000014)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6-02-06 21:45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7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 9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6 号》)等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 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 密措施,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 ...
沙河股份(000014) -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6-02-06 21:45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说明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7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第一次董事会 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需纳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的 情形。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 ...
沙河股份(000014)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2026-02-06 21:45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 允性的说明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 方")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7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该次交易简称为"本次交易")。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本次交 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金证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 方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资产基 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 行业规范的要求,金证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 循了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 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 4.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金证评估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 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 方法适 ...
沙河股份(000014)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6-02-06 21:45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特此说明。 2、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交易对方深业鹏基已经合法拥有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 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晶华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 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 1 其关联方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 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拓展智能显示控制器、液晶显 示器件领域业务,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预计将得到改善,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 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 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 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 ...
沙河股份(000014)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6-02-06 21:45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分别为2.73%、4.15%。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信息 首次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 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的说明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7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对本次交易进行首次信息披露。本 次交易事项首次公告日前第 1 个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收盘 价格为20.83元/股,本次交易事项首次公告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25 年 9 月 24 日)收盘价为 20.18 元/股。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相对于 大盘、同行业板块的涨跌幅情况如下: | | 首次披露前第 | | 21 个 | 首次披露前第 1 个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