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0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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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对照
2025-11-26 19:01
委员会调整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修订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1][2] - 新增 ESG 相关事宜研究建议、审议及监督职责[1] 委员管理 - 董事职务被解除,及时解除委员职务并补足人数[1] - 人数达规定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1] 会议规则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最低人数处理方式[2] - 现场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 10 年[2] 条例施行 - 工作条例自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2]
富奥股份(000030) -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9:01
股东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并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18] - 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享有董事提名权[2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6] - 审计委员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别情况下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26]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39] - 召开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39]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召开临时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42] 财务资助与资产交易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5]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股东投票与表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决议需出席的非关联交易方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73]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变更则视为新提案,本次股东会不表决[7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72][7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72] 其他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0] - 公司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权利义务相同[5] - 除发起人外,其他股东自登记之日起成为公司合法股东,发起人股东自公司设立之日起为合法股东[7] - 股东提案需内容合法、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并书面提交[17] - 董事会有权审核股东提案,符合条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不符合应说明理由[19] - 股东会通知未列明或不符合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表决并作出决议[18]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股东请求后,应在10日内作出书面反馈[50][5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50][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1]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委托需书面形式,授权书需载明相关内容[62][65] - 股东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席位数[76]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半数[76] - 若首次投票当选董事候选人数不足拟选举席位数,应就差额进行第二轮选举[77] - 未签名、多选少选不选等表决票作弃权处理[78,79] - 若反对推选计票和监票人的股东表决权份额超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应另行推选[84] - 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推荐人士履行计票或监票职责[84] - 现场、网络及其他方式投票表决票数计入本次股东会表决权总数[81]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85]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信息及议案表决结果[9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92]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瑕疵决议[93] - 上市公司应按规定对法院判决或裁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5] - 未被通知股东自决议作出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95] - 公司应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并对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97]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多项内容[99] - 会议记录需相关人员签名,与其他资料一并保存10年[102] - 公司董事会等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连续举行[10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同时废止[106] - 本规则的修改、补充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107]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对照
2025-11-26 19: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2]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 人员补充与工作条件 - 委员辞职致人数少于规定,董事会60日内选举新委员[3] -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3] 职责权限 -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3]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有6项主要职责[3]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 - 新增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职责[4] 财务与内控监督 - 财务会计报告有问题,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4]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含七项内容[4]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5] - 内部审计发现违规,及时向深交所报告[5]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5]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至少每季度检查并报告[5] - 认为募集资金管理有问题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5]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5]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履职[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10日内书面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起诉违规董高人员[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30日内未起诉,股东可自行起诉[7]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每半年1次[7]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7]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8] - 工作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8]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对照
2025-11-26 19:01
提名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董事职务解除,应及时调整委员[1]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提提名或任免建议[2] 董事会决策要求 - 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 回避表决规则 - 有利害关系应回避,不足最低人数有相应处理方式[3] 会议记录与条例施行 - 现场会议记录载独立董事意见,保存10年,条例自通过施行[4][5]
富奥股份(000030) -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9: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委员补选与免职 - 委员辞职致人数不足,董事会60日内选新委员[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其职务[28] 职责与报告 - 就措施或改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建议[10] - 督导内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一次相关事项[13] 审议与反馈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董事会收到提案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股东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诉讼[20] - 审计委员会等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0]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2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23]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5] 资金检查 - 内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15]
富奥股份(000030) -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9: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0]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12] 薪酬决定 - 董事报酬由股东会决定,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披露[8] 其他职责 - 委员可对董事、高管履职调查,各部门应配合[14] - 人力资源部负责会议前期准备并提供资料[14] - 考评后提出报酬和奖惩方案,表决后报董事会审议[15]
富奥股份(000030) -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11-26 19:00
财务资助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况,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调整为11名董事,独立董事由3名变为4名,新增1名职工董事[12] - 董事会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12] - 董事会授权决策权限为涉及资金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1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一年内累计不超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捐赠事项[14] 董事相关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需保证公司商业行为合规,公平对待股东等[1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其他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 -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不享有优先认购权[19]
富奥股份(00003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26 19:00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 - 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 章程修订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 - 公司董事人数拟由9人增至11人[1] - 分别增加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1] - 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
富奥股份(00003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1-26 19:00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12月12日下午2:00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12日9:15 - 15:00[2] 会议方式 -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4] 审议事项 - 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0] 投票规则 - 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为准[22] 股东登记 - 法人与个人股东登记所需材料[12] -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时间12月11日[14][15]
富奥股份(000030)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11-26 19:00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3名[2]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冰主持[3]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修订《公司章程》议案[4] - 修订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