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0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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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0000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8:3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认同、建立平台、形成文化、促进投资理念和提高透明度[3]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5] 工作负责人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8] - 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职责[9] 工作主要职责 - 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9] 工作对象 - 股东、投资机构、分析师等[16] 沟通内容 - 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等[18]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专业顾问 - 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13] - 投资者关系顾问不可代表公司就经营和未来发展事项发言[14]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9]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19] 活动记录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编制并刊载活动记录表[23] 说明会要求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等[25] - 存在6种情形时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6] 信息披露 - 制定接待和推广制度等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30] - 互动易平台行为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回复未公开重大信息提问[33] 股东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31]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应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的承诺书应包含6项内容[30]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37] 错误处理 - 发现文件错误应要求改正,对方不改则及时公告;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2] 交流渠道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相关信息并答复提问[32] 互动易平台要求 - 发布信息和回复要保证公平,整理重要问题显著刊载[33] - 发布信息要谨慎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不得误导投资者[33] - 不得发布违反公序良俗、涉密等不宜公开信息[34] - 不得对股价作预测承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34] - 建立并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34] 未预见工作 - 未预见的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安排[35]
富奥股份(00003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制订)
2025-12-30 18:33
制度制订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于2025年12月制订[1]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 过半数推举召集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3] - 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委托需授权委托书[4] - 现场召开为原则,通讯表决签字视为出席同意[5] - 表决一人一票,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5] 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审议后提交董事会[5]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7] 制度生效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0][11]
富奥股份(000030) -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订)
2025-12-30 18:33
订单披露 - 获取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订单生命周期收入超5亿元可自愿披露[7] - 获取其他客户订单生命周期收入超3亿元可自愿披露[7] 披露流程 - 自愿信息披露前需部门核对、财务起草、董秘审查批准并归档[11] 责任归属 - 董事会对信息披露误导或遗漏担责[13] - 董秘协调组织自愿信息披露[14] - 各部门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16] - 财务控制部管理文件档案,董秘是第一责任人[16] 制度说明 - 制度于2025年12月制订[1]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8] - 制度中“超过”不含本数[19]
富奥股份(000030) - 关于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8:33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用七种方式为关联方供资[7] 防范机制 - 董事会负责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10] - 设立日常监督管理领导小组[10] - 外部审计需出具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12] 违规处理 - 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应担责[14]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清偿资金[14][16] - 董事和高管擅自批准视为严重违规[16]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8:33
提案提交 - 代表公司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议案[5] - 提案人如需增减、变更、取消提案,应在会议召开5日前提出[11] 会议变更 - 财务控制部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1] 提案类型 - 提案类型包括定期报告类、预算决算类等16种[15] 提案管理 - 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董事会提案及信息披露管理[9] 提案审议 - 公司治理层、经理层提案经审批后由董事长签发通知提交审议[6][7] 前置程序 - 涉及清单内事项需党委会前置把关,再报财务控制部备案[8] 信息披露 - 提案事项经审议通过后,财务控制部应做好信息披露[18]
富奥股份(00003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8: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 ...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制订)
2025-12-30 18:33
第一条 为了促进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 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制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 ...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8:33
薪酬福利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按月平均发放[6] - 年度绩效年薪标准=基本年薪标准×1.5[7] - 任期奖励基数=(基本年薪标准 + 年度绩效年薪标准)×25%×任期年数[7]
富奥股份(00003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订)
2025-12-30 18: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 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 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 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应严格遵循本制度 第二章规定的委托理财操作原则执行;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活动,应报 送公司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进行事前审批,未经审批通过的,不得开展 委托理财相关业务。 (2025 年 12 月制订) 第四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 当履行的审议 ...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8: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 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本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 任职时间等):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 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