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0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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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8:33
薪酬福利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按月平均发放[6] - 年度绩效年薪标准=基本年薪标准×1.5[7] - 任期奖励基数=(基本年薪标准 + 年度绩效年薪标准)×25%×任期年数[7]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制订)
2025-12-30 18:33
第一条 为了促进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 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制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 ...
富奥股份(00003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订)
2025-12-30 18: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 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 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 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应严格遵循本制度 第二章规定的委托理财操作原则执行;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活动,应报 送公司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进行事前审批,未经审批通过的,不得开展 委托理财相关业务。 (2025 年 12 月制订) 第四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 当履行的审议 ...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8:33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有时间要求[6] 持股变动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后深交所公开相关内容[9]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0] 减持规定 - 减持股份需提前报告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5] 股份锁定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6] 买卖限制 - 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8] 增持要求 - 特定情形增持达2%需聘请律师发表意见并披露进展[20][22] 计划披露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后拟继续需披露后续计划[21]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公司可追究责任[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8: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至少有 1 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会成员。 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富奥股份(000030)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8:33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项目论证与期限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14] 公告与协议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5]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资金使用规定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7] - 公司应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擅自改变[10]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且需符合多项条件[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两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到期需归还[17]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17] - 公司按补充资金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8] 用途变更程序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履行规定的决策和批准程序[3]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20]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四种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21]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两交易日内公告多项内容[2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25] 资金检查与监督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8] 各方职责 - 公司应配合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供募集资金相关资料[30] - 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专项报告进行合理鉴证并提出结论[30] - 若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披露[3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3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0] - 若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3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31] 资产收购相关 - 公司以发行证券购资产,应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完成募集资金所有权转移手续,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31] - 相关当事人应遵守收购资产相关承诺,包括盈利预测[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3]
富奥股份(00003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8: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 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 格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 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披露。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负责人。 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各 ...
富奥股份(0000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订)
2025-12-30 18: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 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 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 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
富奥股份(00003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8:33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0万元[6] - 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3000万元[6] - 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0万元[6] - 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3000万元[6] 业绩差异认定 - 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披露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10] - 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一致但实际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1] - 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年报披露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2] 责任追究与制度执行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等[14][15] - 公司季度、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7][18]
富奥股份(00003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8:3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六)金融产品投资及处置:包括投资股票、基金(不包括公司与专业投资 机构共同投资或合作的投资基金或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等)、债券、期货、衍生品 等金融产品以及对所持金融产品的处置;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富奥汽车零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者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股权类投资:包括新设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向包括全资、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在内的现有企业增资;股权收购;认购标的公司新发行股 份等; (二)处置股权类投资:包括股权转让、股权退出、对现有投资企业减资等; (三 ...